--许子明编

 

不忘《一打三反》血泪史(一)

我在《校学习班》的经历

--作者:许子明(6系教师,6005)

疏散广西

1969 年底在备战疏散的氛围中,6系革委会顾俊廉通过我们教研室的王祥禄(广西人)联系到广西电子办,带领全系教职工和65级学生“疏散”到广西柳州、南宁、桂林、梧州等地的电子系统工厂。我们基础教研室在柳州无线电厂,大家一边组装教学电子仪器,一边给学生讲课,有时还参加新产品研发。记得当时北京是穿棉衣季节,但到了广西,到处绿油油,一片升平景象,北京寒冷和压抑的政治气氛一扫而光,心情特别轻松。

大约3月份,我收到了科大从合肥寄来的信,让我回去参加“校学习班”。我在文化大革命时,当过《六教红旗兵团》的头头,又是校革委会委员。开始我没有理会,“天高皇帝远”能拖就拖。可过了些日子又一次来电话,这次口气很强硬,说如果不按时回去可能挨批。无奈之下,只能回去。回合肥的路上游览了桂林、韶山、西湖。最后拖了一周才到了合肥,美好的心情从此结束。

 

进学习班当晚就被李大队长呵斥

四月底到了合肥,此时,《校学习班》已经开始,我被分在三班。记得进《学习班》那天正好是星期天,有家的都回合肥师范学院了,宿舍里只有黄英达还坐在桌子边写信,我躺在二层床上层,无聊的拿出笛子吹。突然,门“噹”的一声被踢开了,一个黑脸家伙,背着手气势汹汹地走了进来。这时黄英达立马站起来,点头打招呼。我不认识他,没理他,照旧吹笛子。见我没理他,那家伙气得在屋里转了一圈。

“你!”突然他一声大吼,他指着我说:“你叫什么名字?”

“许子明”我答道。

“别吹啦!”他命令我。

“今天不是星期天吗?”我反驳他。

“你!你——”显然,他被我的顶撞气坏了,两眼露出怒火,嘴一张一合,嘴角露出的镶银牙闪着阴森的寒光。“你,你没看到人家(黄英达)在写材料吗!”他在找借口--黄明明在写信!

“好,不吹了。”我也屈服了。

他背着手气哼哼地转身出去了。黄英达小声告诉我,刚才那人是“工宣队大队长李东林。”这时我才认识这李东林厉害,才体会到“一打三反”的恐怖气氛。

 

李大队长导演“批斗会”尴尬收场

第二天,负责我们班的工宣队王师傅找我谈话,告诉我:

“老许,你是依靠对象,要主动地参加批判。”我没想到,我竟然是“依靠对象”!但这也高兴不起来。上午,说要批判方树尧(六系老师 58 级)。李东林把两手交叉在胸前,咬着牙,巡视着每个人,坐在边上督阵。

王师傅问:“方树尧,你那天排队吃饭,和沈莲官(65级学生)说了什么?”

方树尧如实说了过程。

“你这是什么意思?老实交代!”有几个学员也装模作样“批判”了几句。接着就没有人说话,冷场了。

坐在一边的李大队长一下子跳了起来,指着方树尧喊:“你!滚出去!”

方树尧脸也吓白了,溜溜地出去。

这时李大队长指着我们班上的学员开始训话:“你,你,还有你!这是批判吗?要站起来,冲到他对面,点着他鼻子才行!”

我们面面相觑,不知所措。在北京我们什么阵势没见过?现在才知道安徽原来比北京还牛!

“重新来!让他进来,重新批斗!”

方树尧文革中是我们《六教红旗》的“战友”,他是 58 级,又是我们学长,没怨没仇如何恨起来?正在我左右为难之时,突然听到“哇”一声,孙XX(65 级)大哭起来,边哭边说,“我做不到!”

这场李大队长想导演的批斗会就这样尴尬收场。

 

李恒昌进“学习班”当晚悬梁自尽

校学习班地点在合肥工学院,参加校学习班的人是文革的两派头头和有“问题”的干部及学生。文化大革命中我没有什么可以“上纲上线”的,所以被定为“依靠对象”。可李恒昌(原六系干事,校保卫处干部)就不同了,他当时任校“文攻武卫”大队长,很红;可不知谁举报他说过“林彪后脑勺的包是反骨”,队长被撤,还被送到了“学习班”,进班前一天李东林找他谈话,使他感到压力。这突然的打击让这个东北汉子绝望到底,当天晚上他在学习班教室的门框子上悬梁自尽。

这件事对我们震动太大了!一大早在厕所(那个厕所没有隔断)解手时,战纪科(原校政治干部)就议论道:“看来压力太大了!”,大家也认为这“一打三反”的搞法有点“过分”。这些议论,不知被谁“及时”报告了工宣队,李大队长立即要求“学习班全体紧急集合”。大家刚刚坐定,李东林背着手,用凶狠的目光来回扫视大家,会场静悄悄的,猜不透李东林又要发什么飙,就在这时他目光落在后排的战纪科身上。

“战纪科!站起来!”这突来一声大吼把大家吓了一跳,战纪科战战兢兢地站了起来。

“战纪科,你今天早上在厕所说什么啦?”

战纪科想了想,小声说:“我说他(李恒昌)可能压力太大了。”

“胡说!”李东林立刻打断战纪科的话,接着说:“他反林副主席,是反革命!他自杀就是对抗‘一打三反’!他死了活该!他是死有余辜!”

“学习班”后勤组的刘家华(六系实验员)过后告诉我,吊在门上的李恒昌是司有和抱下来的,在等待法医来之前,李东林让刘家华一个人看着。她当时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女孩,从来没有见过尸体,看到躺在地上的李恒昌瞪着眼,脖子右边一道被绳子勒的紫色痕迹,吓得全身直发抖。后来,李东林安排刘家华遣返李恒昌爱人和两个可怜的孩子回东北原籍。他们在落实政策后都回了科大,这是后话。

 

闫宝根跳楼,工宣队见死不救

“学习班”开班一个多月,就迁到合肥师范学院的教学大楼四层。闫宝根是二系学生,进“学习班”的罪名是“反搬迁”。据说,有次李东林去他们宿舍,他站在床上一边鼓掌,一边笑着大喊:“欢迎李大队长!”。李东林不是傻子,“好小子,给我鼓倒掌,这不是明明是在挖苦我吗?”立刻把闫宝根揪进了“学习班”,派专门人看管。期间有人举报,闫宝根说过毛主席的老家韶山“依山傍水,风水好”,其意思不就是说,毛主席所以当了国家领导人是靠了“风水”吗?

这么大的“罪名”让闫宝根对前途失去了希望。面对分配,他说,“大不了带着我女朋友(同学)回家种地”。就是这个愿望,工宣队也不让实现,使出了文革中惯用伎俩--找他女朋友谈话,对她施压,让她提出分手。这招让闫宝根彻底地失去了生的希望,在一天中午午觉时,趁看守人不注意,突然翻窗从四楼跳下。

“跳楼啦!”正午睡中,突然听到有人在走廊里喊。我们爬起来跑到窗边往下看,外面静悄悄地,没有任何人,于是我又回到床上。

刚躺下,就听到窗外喊“哎呀,我的妈呀!救救我吧!”

这时,我又回到窗前往楼下一看,原来他跳下时正好先落在窗下一辆旧轿车上,又弹到地上,开始他晕过去,过了一会儿苏醒过来。只见他从地底上坐起来,用手一摸脸,鲜血把他本来发白的脸一下子抹成了红脸。看到这恐怖场面,我难受得几乎要晕过去,立马回到床上躺下。后来有人把他送到九七医院,据说工宣队不让医生抢救,闫宝根就大呼“医生老爷救救我吧!”到了下午他喊声渐弱,五点左右喊声没了,生命戛然而止。

这是我在“学习班”第二次见到的自杀情景。

据同在《学习班》的黎懋光说,闫宝根跳楼时,手握一字条,写的他的“绝命诗”:

一失足成千古恨,

飞来横祸重千钧;

弱体难禁非人罪,

含冤绝命反安心。

绝命诗控诉了遭受的“非人罪”!

 

《学习班》女生宿舍丢表,我被强迫写证明

一天中午,沈XX从楼梯对面女宿舍出来和我一起下楼去吃饭。她说:“倒霉,昨晚一宿没睡好!”

“什么事?”

“我们宿舍刘×的手表丢了,工宣队挨个搜查,闹腾一晚上。”

吃完饭回到学习班上,我把此事当新闻随便一说:“听沈XX说女宿舍有人手表丢了。”班长曹×(马列教研室)立刻向工宣队做了汇报。

下午一起床,曹通知我“到学习班办公室一趟”。

一进门,麻子脸孔师傅就问:“听说沈XX向你说了什么?”

“是的。她说她没睡好,有人丢了手表。”

“她为什么向你说?”

“我哪知道!”我回答。

“这说明她心里有鬼。”

“不知道。”我说。

“那好吧,你如实写个证明材料。”

“这有什么可写的?”我心里想:“这不是举报人家吗?”觉得这样做对不起沈XX。但孔麻子把纸笔都推到我面前,看来是不写不成。

我想了想提笔写:“奉工宣队之命,……”,没想到,这下惹出更大麻烦。孔麻子一看到这句“奉工宣队之命”,立马不高兴,“你们大学老师文化水平高啊!什么‘奉工宣队之命’?--这不是有情绪吗!”回到班里不久,开会回来的工宣队王师傅告诉我,刚才军宣队石副政委开会点名说你对“工军宣队”有抵触情绪,要求好好反省写个检查。无奈,我只好狠狠自我批评,写了一个违心的检查交上去才算过关。

当时心中的压抑情绪非常苦恼:“这简直就是白色恐怖!”恨不得“学习班”早结束,赶快离开学校。

 

“一打三反”的反思

1970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发出《中共中央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开始在全国掀起一场政治运动,这场运动的内容是“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和反对铺张浪费”,就是所谓的“一打三反运动”。安徽工军宣传队借“一打三反”之机,对科大广大师生残酷打压迫害,制造“白色恐怖”,在不到半年时间里,造成7名师生被逼自杀,他们的这些行径令人发指,在人类历史上也只有法西斯分子可以与之并举。

1976 年,随着“四人帮”的倒台,那些狐假虎威、横行霸道的所谓的“工宣队”头头背后的冰山轰然倒塌,臭名昭著的李大队长--李东林,也威风不再。但科大人是理性与文明的,大家虽然痛恨他,但科大人没有象他“批斗”别人一样批斗他,只是在学校礼堂了开一个会,记得他在台上耷拉着脑袋,没有了往日的趾高气扬,再也不敢说“谁不斗,就斗谁”了。据说李东林死于肝癌,不知道他在生命的终点时,有没有反思与后悔过自己的所作所为。

在科大“下迁”五十周年即将来临之际,我们回忆那些不堪回首的岁月,目的是让以后的科大师生知道,在科大光辉的六十年历程中还有一些不为人知的“黑暗”--尽管很短,但很痛,这种痛是刻骨铭心的,我们不能忘却。

(本文转自《我心中的科大》,本专辑做了删改)

(待续)

 

本文经作者或其家属授权发布,版权归作者所有,文责由作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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