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介绍:

廖振旅,生于1935年12月,湖南郴州市苏仙区人。汉族。中专文化。1955年7月毕业参加工作。1961-1980年在湖南资兴县委办公室,于此前后均在湖南省林业厅。曾创办<湖南林业年鉴>并任主编3年,首本年鉴获省地方志优秀成果二等奖;首修湖南四部专志之一的<武陵源风景志>任主编,该书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特别奖。1986年50周岁成为共产党预备党员,两年后转正。1996年退休,2000年完全退出公务进入休闲,2002年初自费印装个人回忆录<休闲忆旧>。

群山丛中资兴县城远眺

图:群山丛中资兴县城远眺

 

一、身不由己

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遮天蔽日,神州大地黯然无光。回忆本人在湖南资兴县工作期间亲身参加的文革全过程,完全是黑白颠倒、是非混淆、疯狂整人的愚民害民运动。

县城主街

上图:县城主街

当年的九亿中国人,除了不懂事的娃娃和屈指可数的成年人以外,可说是全民性地在那“伟大理论”的启动下,不同形式、不同程度地介入了“文化大革命”。我是在资兴县委的领导下开始介入的。1966年10月初,我被电话叫回机关,修改定稿全县抓“黑鬼”的第一张大字报。将组织部提供的大字报初稿修理一番,经县委领导审签送印刷厂。全城群众大会揪斗了三名大“黑鬼”后,这张布告式的大字报贴满了县城和城乡各地。全县几十名小“黑鬼” 分别由所在单位组织批判。所谓“黑鬼”,就是前段把斗争矛头指向县里大小领导干部的造反者。从此,我进入了对外不挂牌、处于秘密状态的“文革”办公室。

形势很快急剧变化。县委抓“黑鬼”的“反击”被上面宣布为“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前段全县抓的几十名“黑鬼”得统统平反。于是,我忙着为县委起草报告,向全县人民和“黑鬼”们检讨“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错误。一次会议接一次会议,一次检讨再一次检讨;我忙着写,县委领导忙着讲。

到1967年1月中旬,全国“文革”愈演愈烈。上海“一月革命风暴”,《人民日报》连篇累牍的社论,毛泽东和他那位“亲密战友”一次次接见红卫兵和讲话,都号召人们去“造反”、“夺权”。我深信它们的“革命”性和“正确”性。这时一位比我年长几岁的同事动员我参加由“黑鬼”串连的“东风”战斗队,同他们一道“造反”。我便擅自放下了手中的工作,毅然挂上了“东风”红袖章。这意味着“背叛”县委,投身“革命群众运动”,造“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反,捍卫毛主席“革命路线”。

“东风”成立到解散的49天,“造反”主要做了三件事:揪住并组织批判主管抓“黑鬼”的县委副书记何益群,追查整“黑鬼”的“黑材料”,为“黑鬼”平反;清除那位受县委指使参加“东风”、实施县委抛出何益群以保整体平安的“丢卒保车”计、操纵“东风”揪何的“指导员”;批判县委书记盘祥庚。三件事我都积极参加了,不仅与两位县委领导“决裂”,也同关系较好的这位“指导员”同事兼老同学“决裂”了--我把这种“决裂”看作是对“革命造反”的真诚。

1967年2月,按照中央文革小组的批示,县武装部和公安局联手镇压造反群众组织资兴“湘江风雷”,抓捕其头头和主要骨干,大肃其“流毒”。在此大环境下,起来造反的“东风”被以“企图冲击武装部”的“莫须有”罪名逼迫解散。解散20多天后,忽遭围攻。难以计数的大字报、标语、漫画宣布它为“保皇组织”,把“东风”认定为盘祥庚的“魔爪”捆在一起批,那位串连组织“东风”的“黑鬼”和那位被“东风”开除的“指导员”被点名为“保皇”小丑,我被用两把叉代替姓名写明为“保皇参谋”并被通知从春耕第一线返回机关来“揭发‘东风’的保皇罪恶”--这一切,都是县武装部一手扶植的“县红筹”干的。“县红筹”是县武装部在镇压“湘江风雷”后通过扎根串连以县委机关“县红造”为核心、县城同观点群众组织联合而成的夺权组织。这次围攻解散后的“东风” ,是县城镇压“湘江风雷”后首次公开点名攻击一个群众组织和它的成员,其声势比对付“湘江风雷”不会小。《人民日报》曾发表社论号召“当无产阶级革命派,不做资产阶级保皇派”。“东风”成了“保皇组织”,成员岂不都是“资产阶级保皇派”?那还了得!我还特别同情那位串连组织“东风”的年轻干部,“黑鬼”未获平反,又凭空来顶“保皇小丑”帽子!他们说“东风”保皇,根据三条:一是那位“指导员”受县委指派实施了抛出副书记何益群以保县委整体平安的“丢卒保车”计,二是那位串联组成“东风”的“黑鬼”曾任县贫下中农“文革”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三是我这位“保皇参谋”曾修改全县抓“黑鬼”第一张大字报并为县委起草几次检讨报告。我认为这三条都不成道理。在“县红造”开门整风会上,我同“东风”成员一道起来予以批驳,要求他们承认错误。他们有武装部作后台——围攻“东风”的具体作法就是政委吴景斌亲手布置的,自以为是“革命造反”,岂能认错?更有甚者,不许那位“黑鬼”和我等一批“东风”成员加入他们的组织。那时候,不加入群众组织就意味着不造反,他们剥夺了我们的革命造反权利和要求。我对他们从“不以为然”升级为“愤慨不满”。县委机关内原本和睦团结的一群,自此分裂成相互对立的两派。

由于长沙、郴州两派斗争的传单等信息不断传入,“东风”的一批成员不相信全省会有几十万人组成的“湘江风雷”“反革命组织”,更为清楚明白的是“东风”绝对没有“保皇”,很自然地赞同和接受了“工联”派观点。第一张不点名批评“县红造”、“县红筹”的大字报《十七个为什么》上街,引起强烈反响,我便是大字报五名作者之一。在“红”字号组织对《十七个为什么》的围剿中,我们十几人组成了“在险峰”。随后,县委机关出现了同观点的“向阳”,县城涌现了同观点的多个群众组织,还联合组成了“资兴工联”。“在险峰”、“向阳”和“资兴工联”与“红”字号组织展开了不同观点的宣传和论战。

《在险峰》的出现惊动了吴景斌。他找我作了长时间的个别谈话,中心意思要求把矛头指向“赵、常、张”(县委县政府首脑),就能得到武装部支持,不能把矛头指向武装部。吴在资兴社教分团任副团长时,我在分团办公室,同住一个村,常有交谈。我对他印象极好,认定他是最认真学毛著、最“突出政治”的人。我问他:“为什么把‘东风’打成‘保皇组织’?”他回答:“是群众组织的自发行为。”当时我知他没有诚意,把我当“宝”了。便拿他亲口对我说过的那句话回答:“谁反对毛主席,就是我的老子也要把他打倒。”当然,他也找其他人包括“向阳”的人个别做过工作。但我们认定武装部在支左中肯定有了错误,又不肯承认和改正,自然谈话不会有合他意的结果。

1967年7月27日,传来了总理代表中央对湖南问题的表态。“在险峰”、“向阳”和工联派头头们采取了游行示威、封支左办、接管县广播站、冲“红”字号批陶大会、与武装部几次谈判等一系列行动。这些行动都非出自我的决策,但我大多参与过研讨,表示赞同。对有些行动(如封支左办、要枪)我曾表示不赞成,但我还是听从头头指令,从“造反全局出发”,为“在险峰”起草了相应的声明、公告、支持的大字报,回击“县红造”、“县红筹”的攻势。这些大字报都经过集体讨论和头头审定。县城著名的“八?一二”事件后,我虽不是事件的策划者和参与者,却应工联派头头的集体决定和分派,依据十几名当事人口述和集体讨论的观点和口号,起草了《告全区人民书》。宣告是武装部设置了“发枪”陷阱,诱引工联派近二百名年轻人排队进入武装部大操场领枪,遭被挑动进城的千余农民包围抓打,伤者数十人,强迫工联派头头签字承认"抢枪",制造白色恐怖。

中央解决湖南问题的"八.十决定"下达后,武装部贴出了支左中犯错误的公开检讨。“在险峰”、“向阳”研究认为检讨充满虚假和借口,决定分工合作给予批判,其中我为“在险峰”起草了两三篇大字报。在武装部组织为“湘江风雷”召开平反、翻身大会前后,我们写出了几篇为“东风”平反、批驳“保皇”的大字报,把“东风”的惨境归咎于武装部。

武装部在“文革”错误理论指导下和它的上级错误指挥下,加上党政瘫痪“舍我其谁”的优越心态,也深深陷入派性斗争之中无法自拔。1968年春,借批“省无联”之机,武装部亲身披挂出马,并组织直属部下和调动曾经支持过的“左派”力量,采取多种手段整批评、反对过自己的那一派。我对此甚为不满,尤其同情县委机关被点名为“坏头头”的“在险峰”、“向阳”四名头头,认为他们虽有缺点错误却是“大方向正确”的造反派领头人。对亮相支持工联派的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刘才高等当权派,我认为他们的行为符合毛主席指示、《两报一刊》社论精神,没有任何事实能证明他们是“黑手”、“黑后台”。特别是中央1968年“三.三0”指示、《湖南日报》1968年4月1日社论和省革委二次全会纪要号召反击“右倾翻案风”后,我更认为把工联派头头当“坏头头”揪是这股翻案风的焦点。于是同一批“老造反派”参与反“风”,起草了几篇虽未点名却矛头清楚是批评武装部和对立派的大字报,并按头头和“革命领导干部”代表的决定,将大字报整理成文呈报省革委、省支左办。还贴出大字报为武装部认定的“黑手”、“黑后台”刘才高作辩护。在反风高潮中,我参加了县委机关各方联合后新立的山头--“反三右”战斗队。

出弦之箭不回头。作为一派的主要“笔杆”之一,我在“文化大革命”潮流中夜以继日,挥笔上阵,不惧风险地为挨揪受压的“革命派”鸣不平。十分相信自已是在经受大是大非的“路线斗争”考验,是为“党不变修,国不变色”努力,是紧跟“四个伟大”的人干革命。自认真理在手,岂知谬误缠身──这就是悲剧。

 

二、深陷囹圄

打“东风”、批“无联”的火死灰复燃,终于烧到了我头上。

1968年8月26日,成千名农民组成的“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由城厢镇武装部部长欧某带队,分别冲进县城各机关、团体单位抓“保刘派”、“坏头头”和“牛鬼蛇神”。在县委机关,先是响起紧急集合钟声、哨声,把全院干部职工集合排队站立在操坪上,然后把要抓的人一个个叫出队列挂上黑牌。共抓19人,其中当权派9人,“保刘派”10人。我是第三个被抓的,出列后立即有人从大堆黑牌中挑出那块写有我姓名和“桂冠”的给我套在脖子上。全城当天被抓的100多人被强迫游街示众,弯腰躬行。谁要是伸腰抬头,立遭拳打脚踢。跟在我身后示众的县档案馆副馆长文萼楼被拳打脚踢倒地不起,我刚扭回头看看,脑袋立时遭到包着塑料皮的《毛主席语录》敲打。那财联头头甘启明更惨,裸露的颈脖上是一根细小的铁丝,吊着一块超过15公斤的大门板,铁丝深深地嵌在肉里!

我们一干人游街后被揪上台批斗。上任才几个月的县武装部部长陈凯田神采飞扬,在批斗台正中大声演讲,欢呼“贫下中农的革命行动好得很”,“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取得了伟大胜利”,向这些抓人的贫下中农“学习”、“致敬”。这些可怜的贫下中农绝大多数成了工具,不少是被“去者加倍记工分”和“不去加倍罚工分”诱迫而来的。他们根本不认识自己抓的是什么人,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抓这些人,更不知道那台上陈部长激动演讲说的那些“好得很”、“伟大胜利”、“学习”、“致敬”之类实际都是在歌颂他自己!陈部长和新上任的孙跃臣政委当众导演的这幕闹剧,让人们看清了他俩指挥的贫下中农宣传队是怎样用黑牌、抓打、体罚、揪斗来宣传毛泽东思想的!

游街批斗后回家的路上,我看到街上许多大标语,给我的帽子有“旧县委亲信爪牙”,“黑笔杆”,“小爬虫”。回到家中,我气呼呼地把黑牌挂在显眼的壁上,没做见不得人的事,没有出格的行为,不相信他们能奈我何!

在妻子的劝说下,为防长期纠缠,更怕挨打致伤致残致命,我当晚逃离县城,出外流浪。

乘此逃难之机,我到了几位老同学、好朋友的农村老家和20年未去过的舅舅、表哥、表姐家,更多的日子还是同母亲住在一起。县委机关“县红造”几个人受令追捕我。他们在我老家与我的寡母对话时,我正在楼上阅读自己从机关转移来的《石头记》,熟悉的声调一张口我就听出他他是谁。我此时是水中鱼、林中兽,那几名“捕快”鼻塞、眼瞎、手拙,尽管从母亲家追逐到亲戚家,也只能无功而返。

“县红造”或“贫宣队”中也不乏聪明人,竟会盗用我妻子的姓名拍电报给我在长沙的姐姐,电报全文:“请告廖振旅,我回县后看到袁、肖、丘都已回县,情况很好,他完全可以迅速回来。”令这位聪明人遗憾的是,我当时未在长沙,不然,我也许会愚蠢地吞下这颗香饵被钓出水面?

电报说的“情况很好”,只能是就发电人而言,对被追捕者来说那是“日月无光”。武装部指挥着贫下中农宣传队、“红”字号人马和“倒刘派”少数头头在各机关团体单位清查阶级队伍,限制“牛鬼蛇神”人身自由,刑讯揪斗,逼令交罪认罪,又一次举办“牛鬼蛇神”大游街展览。在一百数十名“牛鬼蛇神”游街队伍中,我的妻子被抓去逼迫高举着我的模拟稻草人和黑牌顶替我示众!全县城一片“红色恐怖”!

非法取代县人民政府的县革委会成立后不久,10月4日,在外流浪38个日子的我回到了县城。先是躲在城边同事好友家中两天,虽然妻子不能来看我,却有同事好友一家特别是他老母的细心照看。夜深人静时我翻墙潜回家中。妻子不敢开灯,不敢大声说话,在黑暗中为我打水、送食。八岁多的大女儿两手紧紧抱着我的颈脖,连声轻叫着“爸爸”。我拥着大女儿,又注视着酣睡不懂事的一双更小的儿女--深夜的小家庭充满激情和悲苦!

主动回县,是出自对“新生红色政权”的信任。省革委领导已明令指示:今后不许再揪人游街,不许打人。我原以为,“三结合”的县革委不会像武装部指挥下的农村民兵那样乱来,是会调查研究、讲政策的,也会允许我认错改错。只要不打坏我的脑袋和双手,自信“天生我材必有用”,我这普通材料也是国家和社会需要的么。没想到,10月6日,我刚公开露面,当晚就被揪上全城群众大会上挨斗,之后被关在两层办公楼的楼上一间空房内,失去了自由。除了机关大小会多次挨斗外,白天“县红造”头头和骨干监守,夜晚由他们上锁。大便有人跟,小便在室内自备的脸盆里。一日三餐由几岁的孩子送来,监守不许我对孩子捎话。关我的房间正斜对着我那一楼的住室后窗。常看见孩子爬在自家窗上,眼巴巴望着关押我的窗户。有天晚上已过12点,忽然听见孩子大哭。起身一望,只见那七八岁的两个女儿爬在窗户上望着关我的窗户哭叫。原来是他们的母亲被县政府机关的人抓去未归,门又被锁着,她俩害怕。此景此情,令我生悲!我断断续续大声对孩子说:“别怕!”“听话!”“快睡!”好在此时的看守已回家去睡大觉,我能站立窗前,直到止住孩子的哭声。

经过整整21天的禁闭和批斗,10月27日,我被赶去远离县城10公里的县委机关农场,同“走资派”、“牛鬼蛇神”一块被监督劳动。每天早上排队,由两名组织部的“县红造”骨干轮流训话,无非是“你们是刘少奇的爪牙,要好好改造”、“你们的黑主子刘少奇倒了,都得规规矩矩,不许乱说乱动”之类,然后分配去砍柴或挑土、担水等。在干校如此生活,我很满意。这里虽然挨训、受监督,但不批斗、不体罚,生活也有规律。对自己的问题我胸中有数。我已挨足了批斗,又写出60多页的交待。在两年的运动中,说了什么、干了什么、写了什么,甚至想了什么,我都说得清清楚楚,写得明明白白,没有见不得人的阴谋,用不着隐瞒、遮掩或推卸。至于那些强泼在我身上的脏水,我深信“新生的红色政权”总会帮助我洗干净的。苦难高峰已过--我这样想,便在干校愉快地劳动着。

被称为“政治大革命”的政治斗争真是常人想不到的毒辣。一场更大的灾难向我猛扑过来!11月9日─11日,连续三天,我同一批“走资派”、“黑手”、“黑后台”、“坏头头”以及其他“牛鬼蛇神”被揪上全县“抓革命,促生产”大会上挨斗。这是县革委召开三千多人参加的大会。每天上午、下午、晚上批斗三场。挨斗时被强令弯腰九十度,两手平伸向前,两脚直立。身体稍有移动,必有木棍、竹片、拳脚飞来。挨斗的有位“坏头头”是个跛子,站立不稳跌倒台上时,武装部徐副政委立即从后台冲到前台,先给跛子脑袋一拳,再顺手抓住衣领把跛子提起来,又给跛子臀部踢一脚--我在跛子旁边侧目注视,清清楚楚,其形象至今未忘。这位跛子是工人,参加“湘江风雷”七天被抓坐牢13天,后成为县城闻名的工联派代表人物,堪称徐副政委痛恨至极的“眼中钉”。此次大会上台挨批斗的不下40人,包括两名县委副书记、一名副县长和支持“保刘”的县委监委副书记、团县委副书记、县档案馆副馆长等,还有其他“牛鬼蛇神”。不过,他们大多是轮换挨斗,只有我和刘才高、甘启明是每场必上台。还大量铅印散发了我和刘才高的书面材料。

批斗刘才高的主要发言人是那位曾经从武装部“杀”出来要“打倒吴景斌”的中尉,此时已是县革委专管干部的组织组组长,他给刘才高定的罪名叫“反革命两面派”,开列了“六大罪状”,前“三大”是“反对毛主席为首的无产阶级司令部和毛泽东思想”、“破坏新生的革命委员会实行反夺权”、“大揪‘军内一小撮’”,铅印的批斗发言稿长达26520字。批斗我的发言稿18720字,已是第二次铅印了;第一次早在9月1日前铅印散发6240字。批斗文稿宣读者是那位酒厂的工联副主任,他由“保刘”激变为“揪刘”有功,此时已荣任县革委副主任。我也被宣布六大“滔天罪行”,前“三大”同刘才高的一模一样。总的定性由一个月前的“亲信爪牙”升级为“炮打三红的黑干将”,由“揪出”升级为“打倒”。 批斗发言稿那种夸大、捏造以及谩骂和人身攻击的水平,简直是地造天设的专家!

第三天批斗接近尾声时,全场进入了高潮:我和刘才高、甘启明等六人被县公检法军管小组在大会上实行拘留,由台上县武装部几位干部执行。逐个人在拘留证上签字后即被踢倒跪下,五花大绑或者戴上手铐。原县委副书记何世球在戴上手铐时举臂高呼一声 :“毛主席万岁!” 人人明白:他在喊冤、抗议!几年后,县公安局副局长在大会上说:抓这六个人是县武装部政委孙跃臣个人写的条子。 刚被推进监狱的小房间,我像进入了梦境:怎么,成了“反革命囚徒”?不信,不信。心里还想着毛主席,他老人家亲口作那么多指示,我响应号召积极投入这场“伟大革命群众运动”是犯罪吗 ?现实很快粉碎我的梦境,这确是监狱,是作“反革命”关的,我已进入另一世界:真正被专政了!

更出人意料和深为震惊的是我入狱后的第三天,即11月13日晚上。我狱房对面右上方高音喇叭传来孙跃臣在大会上的声音:“廖振旅抓起来了,他老婆还在活动。大家说怎么办?”回应的是一位军官带头、群吼响应的“打倒”声。接着我听到妻子微弱的声音:“我写了张字条给廖振旅……”再接着是孙跃臣下命令的声音:“把她关起来!”这时我脑子懵了:怎么?她也陷入了牢狱!直到我获得自由才知道妻子是为何被关、如何受审的。原来,她12日得知我被拘押后,13日上午从10公里外的县委机关农场赶来县城探监,在送给我供零花的一叠角票上贴上了一张小纸条,被精细的看守查了出来。纸条上写着20个字:“判不了刘才高的刑,定不了你的性,最多坐三个月。”字条飞快传到武装部领导人手中,他们极为敏锐的头脑和眼光从中看出了“阶级斗争的新动向”:她一个县民政科的普通干部,怎么能写出份量如此之重的三句话,肯定后面有“黑后台”。于是她被关押起来,由五名武装部干部集体审讯,旁边站着两名手执鞭子的打手,紧追硬逼要她交出“黑后台”。妻子如实招认:“怕他关在牢里想不通,做出不计后果的事,写这几句话安抚他。”奉旨审讯者当然不信,强令她脱下棉衣、毛衣,由打手紧密配合审讯,多次抽打她!审讯进行了三个多小时,妻子被折磨得只剩一点微弱的声息再无他话。从此,妻子就坐在我左对面的“女犯”牢里,每当开饭打开牢门时,我俩站在各自的牢门前相视无语。

由于公安局的监狱已人满为患,我和妻子坐的牢房是县政府干部住房改建的。将两栋并排平房的两端砌成高墙,窗子装上铁条再用木板密封钉死,只留一个宽20厘米、高10厘米的透气口,就成了与世隔绝的黑地狱。16间牢房,关押约一百五六十人。我住的牢房也同其他牢房一样,约3米宽长、10平方米大小,共关押九人。除我外,还有甘启明,县商业局干部,“坏头头”;候希畴,县一中语文教员、“小邓拓”、“现行反革命”;朱性愚,县新华书店干部;一邓姓工人,持笔与他人谈话时顺手在《红旗》杂志封面上写了“作废”二字;一老年农民,在家里挂镰刀时划破了贴在壁上的毛主席像;一李姓年轻农民,不知自己何罪,上级告诉他,是讲了对毛主席、共产党“不满”的话;一农民是当过国民党兵的“兵痞”,有小偷小摸行为;还有一年轻小伙,流浪偷摸为生被收押。每个人大约各占2米长、0.5米宽的地铺,还剩下一小块公用地作进出通道。紧靠门的角落里摆一只便桶,供白天黑夜拉屎拉尿。房内暗淡,只有那小小气孔透过来的一丝亮光。空气浑浊,充满了臭气。拥挤、黑暗、奇臭是三大特点。难受的还有挨饿。开始几天,那低劣质量的饭莱很倒胃口,我无法下咽,一钵饭吃不了几口便退了回去。几天后肚内已空,胃口大变,一钵饭很快吃光,还想吃没得吃,饿着挨日子。

进狱之后不久,我被押出去挨批斗两次。

一次是押上县城所在地城厢镇的批斗大会,是斗别人押我去陪着,肃清我在该镇的影响。因为城厢镇是我在县委机关工作六年的重要活动场所,在这里搞过社教、陪县委书记办过几次点,还在各大队、生产队从事调查、收集农村情况和总结典型材料。镇干部、大队支书和不少大队、生产队干部甚至一些社员同我都相互熟识。这次陪斗为时不过两小时,没有挨打挨骂,也没有罚跪或坐“喷气式”。主要是让全镇主要骨干和依靠对象都目睹我已成为“反革命”。不过,我还是碰上了一些面对着我的笑容和点头招呼。

押去县委(此时已是县革委)机关挨批斗就不同了。我刚被叫出牢门,来人就一脚踢来,双手把我按压跪在地上,用粗麻绳将双手扭在背后紧紧捆绑着,两人左右推搡我走向机关。也许还不到我上台的时候,便指令我同另外几个被捆绑者在一个用竹木临时搭成的大字报架前站立等候。此时,我意外地发现,面对的大字报竟是专门揭批我的,七八张大白纸全写满了墨笔字,字迹很熟,署名是我同机关同派的一位朋友。我逐张纸睃了一遍,跳过那些文中引用的毛主席语录和帽子套话,涉及我的具体事也写得不少,不过都实事求是,没有夸大或捏造,件件事人人已知,我本人也早就口讲笔写过的。这张大字报让我看穿了一个重大秘密:借揭他人,谋已过关。他要是真把我看成“坏人”,是完全可以抖出另外一件大事来的:在“文革”高潮中的一个夜晚,我同他以及县委办另一名干事三人一起曾议论过几小时毛主席著作。由于三人都爱好读书和钻研理论,又相互了解和友好,竟毫无顾忌地指出著作的某些论点有不足或费解之处。这张大字报毫未涉及这方面的内容!要知道,只要把这事抖出来,推给我,就会给我带来更大的灾难,他也就可以立功。然而他没有这样做。“覆巢之下,复有完卵乎”,面临高压恐怖,保护自己过关是完全必要的。我没有丝毫的不满或怪罪,反而看到了这位同事、朋友的正直和聪明。我早已被“斗倒斗臭”,此番到机关陪衬其他挨斗者,主要是供那些派仗中获胜者“欣赏”自己的战利品,逼迫少数的同情者彻底划清界限举手投降。斗完回到牢房,脱下棉衣、卫生衣、棉毛衫时,我和牢友们惊呆了:两只手从臂到肘,是一道比手指还粗的螺旋式鲜红血痕。以后每当思及,心中不免赞叹:那捆人的年轻小伙是训练有素的专业捆手!

严酷的现实有时迫使我不得不作最坏的打算。不够批斗资格,已多次挨斗;不致作“囚徒”,已打入牢狱。后面还给什么,完全取决于掌权人。我想起了历史和现实的“莫须有”,想起了“成者为王败者寇”,哪个朝代少了屈死的冤魂?不寒而栗!死而后已!我写信把老家的弟弟叫来县城。看守不允许我弟兄见面,便给弟弟写字条:把我住室内衣被和书全都担回老家,好好奉养母亲,四个年幼儿女如无力抚养可送愿意接养的人。弟弟返回后,操劳大半生的老母忧急攻心,从冬到春病卧不起!

阴晴转换,日月交替。在恐怖中麻木,在麻木中奋起。我在牢中并没有完全绝望,相信新时代不是旧王朝,毛主席、共产党还是需要老百姓的。我,没任何职务的小干部,没任何头衔的群众组织一般成员,没指使任何人去做过一件破坏事,没在运动中损公肥私,就凭起草过一些观点、口号错误但也不是自己首创独创的大字报,就凭批评、反对过武装部头头,就凭曾为一些领导干部和派头头作过辩护和抗争,就必须打成“反革命”?果真如此,类似我者何止千百万?中国土地上岂不是“反革命”多于牛毛!越想,心头越轻松,仿佛一线希望之光在眼前,丝毫没有觉察那掌管全国的伟大领袖在文革中有何不当之处。我坚信,资兴天下不会永远是武装部孙政委、陈部长的,苍天必不负我!逐步地安心过起了牢狱生活。天天看书报,对照简谱哼歌曲,同候希畴谈文学,谈鲁迅、郭沫若、巴金、曹雪芹。在狱中,我又一次通读完《毛泽东选集》四卷,公开发表的37首毛泽东诗词能全背全唱。用外出搞劳动的时机捡回图钉、烟盒,自制成跳棋自娱;偷偷接过熟人递给的香烟、火柴带进牢中,拆出烟丝自制卷烟“过瘾”;也常用劳动休息时刻去买包子、零食偷偷藏在衣裤里回牢房享受--为此,我和甘启明特别乐意得到被押出外搞劳动的机会。

牢狱中我流过两次泪。

一次是1969年春节除夕,每个“囚徒”居然得到了一份红烧肉,加上大米饭,可以过一个好年了。当我刚进完这道晚餐时,看守给我送来一个白色的饭钵,里面还有半份红烧肉,告诉我:是斜对面妻子委托送来的。我端着碗,看着肉,眼泪夺眶而出!她也在挨饿啊,竟将自己的一半省给我!用这半份肉表示新年佳节的“团聚”,还是鼓励我看到未来的光明?冷暗交加的狱中,我得到了无比温暖的情意!

另一次流泪是“九大”会中的一天早晨。牢房外的高音喇叭播出毛泽东一条不算短的语录:“对反革命分子和犯错误的人必须注意政策……”当时正是打开牢门换空气的时候,16间牢房同时爆发了欢呼声、呐喊声,不少“囚犯”不顾违反牢规走出牢门,挥手雀跃,相互祝贺。他们从毛泽东的这条语录看到了自己的光明。我坐在牢房内的床上没有动,任泪水顺双颊而下!毛主席、党中央是知道多得不可胜数的人被打成走资派、反革命和牛鬼蛇神的,他们中绝大多数蒙冤受屈,完全可以重新站起来!果然,在1969年4月23日,即“九大”闭幕的前一天,在两栋牢房之间的坪内开大会,宣布一批获释名单。妻子因书写了那20个字被关押五个月又十天后获得了自由,由专政部门行使人事管理部门的职权宣布将她下放劳动。

像我这样臭名昭著的“黑干将”,照理是应该审讯而后强制在罪状上签字画押的,我在牢中日夜等候着。奇怪的是从无人来提审我,也没有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我提出过任何问题。有时我想:难道真的要把狱底坐穿?1969年5月24日,我被通知带上自己的全部衣物、被盖、用品来到公安局。一名干部告诉我,县革委决定放我出去,并要我在“释放证”上签名。完了,他问我有什么话要说。我肚里明白,他想要我说“感谢党和政府”、“重新做人”之类,我是永远不会说这类话的!拿上“释放证”,一声未吭便走出了公安局的办公室和大门,回到县委机关与住在那里的妻子重新团聚。

我永远记住:在文革中,在县武装部夺取全县党政司法大权期间,国家专政机关非法关押我六个月加13天!这种专政是残酷而卑鄙的,是对我的迫害和摧残!在那时期的资兴被抓进牢房的数百名囚徒中,我所认识的不下二十几个,没有一个不是蒙冤的!这是一种怎样的疯狂!80年代末,全国出现三大“演说家”,其中之一者曾在“文革”中被抓坐牢多年,家破名裂。出狱平反时,他感激得痛哭流涕,把不白之冤比作“母亲打错孩子”。我对他的演说录音和在《人民日报》上发的文章,只能是嗤之以鼻!

 

三、地狱门前

1969年7月底,我和妻子来到下放劳动的地方--皮石公社山塘大队大冲生产队。皮石是资兴最边远、最穷的山区,山塘是皮石地势最高、百姓最苦、居住最分散的大队。四个生产队,50来户人家散居丛山深沟之中。我去的大冲,21户,分八处居住,距公路最近处15公里。夫妻俩与一位孤独又患有肺结核的老人同住在一栋土墙茅顶的房屋内。进门是厅,右边一间房隔成两小间,是我们的卧房和厨房。砍柴作炊,挑水做饭,煤油照明。我不埋怨,犯了错误,活该!县革委及其组织组是武装部的掌中物,会给它的眼中钉好果子吃?我初见大队、生产队干部都照例声明:自已是犯错误来改造的。其实用不着声明,生产队长以上干部都在县里参加过批斗我的大会,手里都有县里印发的批斗发言材料。

没有想到的是,从公社书记、干部到大队、生产队干部和社员群众都对我好。公社决定在山塘大队不另派公社干部,由我把这个大队管起来,公社干部开会、汇报、检查生产,都通知我参加。到次年春的公社三级干部大会上,公社书记宣布我离开山塘去胜利大队驻队。胜利大队的干部份外高兴,这是因为山塘的干部早就把对我的好评传给了各个大队。山塘的干部不赞同公社的决定,推举几个大队干部缠着公社领导不让我离开。这样,我参加胜利大队讨论会只有半天,又回到了山塘的讨论会场。

在山塘一年零两个月的时间里,我遇到的都是尊敬、信任和友好。并不是我的工作出色,我没有帮助改变山塘的面貌。我做的尽是点滴小事,是一位普通百姓也不难做到的,比如:哪个队出了毛病,包括干部不想当,年终分配不好搞,犯了队里规矩处理难,我会去帮忙解决;上级文件、部署,我传达讲解,联系本队实际贯彻;有的大队干部、党员、社员喜欢登我的门诉说心中的悲苦,我乐于接待,有时谈到鸡叫;全大队的社员家里,我户户走访过,同他们平等交谈,不骂人、训人;几户断炊人家,我尽自已可能送去一点点大米、面条、豆类;还帮助一对有情人组成了家庭。

离开山塘前夕,副支书兼大队长王隆盛对我说:“你是好人、好干部,县里发你的材料我卷烟抽了。我们大家永远记得你,十年二十年之后你也要记得写信来。” 以后,我与他一直通信,山塘的好些干部、社员和中小学生都先后到过我在县城和长沙的家。

“上山”之后接着“下水”。

1970年10月,我作为下放干部到杨洞水库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做临时工作。县里开始说去三个月,实际去了五个年头,足足三年半时间。这是一个中型水库,大坝早成,主要是百里渠道未通,工程量是县里当时最大的。每到秋末冬初要上万把劳动力,全县28个社镇都有任务。指挥部多时有六七十名干部,好些是从地区下放干部中抽来的,各社镇带队干部也有数十人。指挥部指挥长胡山玉,原任地区林业局副局长兼木材公司经理,“文革”中曾被造反派批斗逼得自杀过,后下放到资兴任县革委生产指挥组副组长。副指挥长是县水电局局长欧柏发。他俩对我很信任,对我的工作很赞赏。

我的工作其实很简单,主要是办《工地战报》。我编写稿子,由一位“摘帽”右派刻写和油印。施工高潮期每一二天刊出一期,16开纸,发往数十里长的工地和有关单位。以内容新、反映快、形式多、文字活、刻印美,获上下一致好评。办公室三个人,在我俩之上有个头,叫“办公室副主任”,由一名“县红造”主要骨干、原组织部干部担任。在县委机关批斗我时,他使用我的档案材料加以捏造,说我“是反革命家庭、乌七八糟的社会关系培植出来的反革命毒苗”。为了工作,我抱定“往事不用提,重新干革命”的态度,对这位副主任宽容大度,从不与他理论过去;他也懂味,明白自已的优势在“政治”而不在才能,对我总是满脸堆笑,满口“同志”。头一个秋冬过后,指挥部集中干部评比,众口一词,评我为学毛著积极分子,评办公室为先进单位。我被强拉上台,向几十名指挥部干部做典型介绍。

这里,我要记下那位“摘帽”右派朋友。他叫蔡德恭,曾任全县颇有名气的一所完小校长,打右派那年他才24岁。在杨洞指挥部第一次见到时,互通姓名后他笑笑说:“久闻大名,不识其人。”此后三年零八个月我俩同室办公,同室安寝,工作配合默契,得心应手。工作之余,常下棋、散步,谈论古今中外大事。两人不约而同,常从“舆论一律”的喉舌报刊中摘取点滴世界他国经济数据对比本国,深为中国的贫穷落后而感叹,也从几千年、几百年、几十年的历史中论及教训,深为国家的艰险曲折而激愤。他对我尊重而爱护,对刻印的文稿有不同意见必向我提出,从不擅改。我对小报编排和插图的创意,他都能心领神会,园满体现于版面上。有次我腹痛肚泻,他把马桶提上楼房供我夜晚使用,次晨又把它提走冼净,全无怨尤。我调离指挥部前夕,他摆下酒菜相待,对饮中首次谈及他的身世,泪洒双颊。别后通信往来,曾寄我十余首自创诗词,其中一首是专为我写的七言诗:“初见书生貌不扬,人言可畏亦披伤。渐闻谈论多微中,未肯阿颜入胜场。累日从容应琐事,夜深灯火写文章。读书恐堕书生气,风物常新莫静观。”后来他调县广播局任编辑,入了党。1990年他住长沙市内的湘雅医院,我去看他,是见的最后一面。两年后我出差资兴,县广播局局长向我谈及他工作之奋力,人品之高尚,尤其是留下“丧事从简,不开追悼会”的遗嘱,赞叹为“党员中少见”。

“上山”、“下水”的平静日子过了不到两年,清查“五一六”运动把我拉扯到了地狱的大门口。1971年秋起,不断有县公安局的人造访,问这问那,要我写这写那,都是“文革”那几年高潮中的事。几个月后,即到1972年元月中旬,我被拉进了清查“五一六”学习班,失去人身自由,接受软硬兼施的讯问,日夜挥笔写“交待”、写“揭发”,再次被专政,长达47天!

作为“反革命”清查对象,承受的高压可想而知。当首批十名被清查者在“五?七”干校集中时,都铁青着脸,相对无言,或苦笑一下。甘启明与我两人被监视在同一间房内,他刚一进房就伏在桌上痛哭失声。也难怪,他坐牢九个多月,挨斗数十场,挨打无数次,已是十倍、百倍于造反欠下的债,仍未得到丝毫谅解,这胸中的怕、急、恨、悔,汹涌交集,不轻弹的男儿泪怎能忍住!然而,在专政铁拳之下,我们一个个是任人玩弄的羊羔!

善者不来,来者不善。公安局专干和武装部那位参谋是奉命前来赶我们下地狱的。参谋凶相毕露地嚷嚷:“老实告诉你们,我们已经做了几年的准备!”十多名专干中,颇有几个是擅长专政的高手,玩政治整人的行家,为了自己的远大前程,逼供、诱供、串供,可谓用心良苦,机关算尽。

他们设想的出发点和归宿很清晰:刘才高是资兴“五一六”“黑后台”,团县委副书记黄家训和县委农村部干部、“向阳”成员曹晓吾是省、地黑线挂勾人物,我是“操纵者”,“在险峰”头头袁在文和甘启明是“坏头头”--这些人出于“反党”、“乱军”、“夺权”的需要,组成“五一六”反革命集团,制造多种反革命事件,刘出“黑指示”,我传达贯彻,黄、曹与上面黑线联络,袁、甘率各路头头冲锋陷阵。一切追逼、诱供都是围绕这一设计进行的。

最先是清查“八.一二”事件,整整搞了九天。他们硬把”八.一二”认定为“抢枪”,是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手段地“夺取枪杆子”。

为了抓出“黑手”、“黑后台”,除施压逼供外,采用了诱供办法。一名专干主角,把一些被清查对象找在一块,绘声绘色地进述“八.一二”前的“黑幕”活动。这位专干说:抢枪前先造舆论,写大字报、游行、夺广播站,把矛头指向武装部、指向吴景斌,接着揪吴景斌几次谈判,要解散“县红筹”、不承认工代会、支持工联、发枪给造反派,“八.一二”前夕又发出电报请“红大军”来助威,最后调集大队人马冲击武装部,砸军械仓库、殴打指战员,抢夺枪支。他煞有介事地说:这一整套的严密部署是有高手的。你们大体都参与了这一系列活动,但都是表面的,其实你们都在接受暗处一两个人的指挥。有个人从不参加会,却对你们的言论、行动了如指掌。有那么一个人会常常在你们的研讨会中偷偷跑出会场,进到那个人的住地,而后这个人又回到会场发表几句高论,很快就能得到一致赞同,然后大家去行动。对这一两个人,我们清清楚楚。你们有的不知道,有的也知道。说到此处,多数听者已是眼瞪口张,屏息静气,神经紧张到了极点。有位“坏头头”紧张得脱口连声回答:“这个人就是我!是我!”其实,这名老谋深算的“老公安”是在进述“八.一二”推理故事,目的是让听者按此推理检举揭发。我心里明白:他指的是刘才高,背后策划;还有我,穿梭牵线。不过,我不怕,我知道这是无中生有,纯属捏造。有些人总是把“文革”中犯狂热病的群众言行,死死认定是某一两个人在组织和指挥,他们不懂得或者有意不承认,在自发的群众组织中,从无绝对权威,绝不是一两个人就可以完全操纵的--何谓主观唯心论?非此莫属也!这是一个方面。还有另一方面,就是法难责众,只能杀鸡警猴,抓住少数为首者,压住多数追随者。

果然,另一位公安专干在追逼我时,指定要交待“八.一二”的“策划内幕”。我如实相告:我根本没有参加“八.一二”事件,8月11日夜晚起草发出电报仅仅是为了解广播站被围之险。这位专干冷笑着“哼”一声,说:“你比那些打打杀杀的人聪明,他们听你的,抢枪、打人这些事是用不着你动手的。”这弦外之声扬起的杀气,当时让我心寒意冷,此后从未忘怀!

他们将被清查对象分成三种待遇。刘才高,住单间,两名公安专干监管;我与甘启明两人住一间,两名公安专干各监管一人,相互不许看书面交待,不许交谈清查内容,不许同其他人互通情况;其他被清查对象可以多人同住,允许相互交谈,“帮助回忆”。大家都明白:重点是刘、甘和我。也只有这三个人才配作重点,因为早在三年多前就抓进了牢房!

对“乱军”的“阴谋”,每个行动、每句要害的话,都要追查责任者,即第一个提出者。没办法的时候就实行串供,把几个人找在一起“互相启发”。专干负责人宣布过:只要有两人以上口供一致,不承认也照样定案,看你是坦白还是抗拒!

在追查谁出主意“揪吴景斌去郴州谈判”时,我耳闻目见了这种串供的“奇特”做法。实际情况是:1967年8月9日夜,几个工联派头头在邮局电话会议室等候吴景斌。按事先约定,由吴在电话会上讲他在8月7日谈判中已承诺的几件事。吴过时不来,头头越等越气。有的说要去质问吴为何失约,有的说要再次谈判,也不知是谁提出要揪吴去军分区谈判。于是头头们跑到武装部,当晚同吴等三名军官乘车去了郴州。专干们见无人讲出“究竟是谁最先提出揪吴去郴”,就找来三名被清查对象站在我房间门前走廊上,“互相启发”。第一人说:“那晚是有个人先提出:‘找吴谈不成怎么办’。”第二人说:“讨论中有个人说了句:‘谈不成就到郴州去!’”第三人说:“这句话好像是廖振旅说的。”第一人马上接口:“记起来了,廖振旅是这样说的。”第二人也接着说:“对,他是这样说的。”三个人的这些话,为什么选在我的门前来说?这声声句句,仿佛像专干们在说:三人一致,看你选择‘坦白’还是‘抗拒’。好在我记忆准确无误,我不在邮局议论的现场。对如此组织串供,我心中连骂“卑鄙”、“无耻”!不是骂那想撂担过关的三个人,是骂的教唆者!不过,这小小闹剧的上演给我增添了巨大的压力:那背后强加在我头上的罪名不知有多少,“实事求是”能管用吗?我仿佛看见,一顶“五一六”的帽子正向自己头上飞来!

在这压力特别巨大之际,一位好人短短一句话,让我自信心陡增。那是傍晚独自在专干视线内散步时,遇上了农业局老局长吴杏南,此时任干校副校长。点头招呼后,我苦笑一声,摇着头轻轻地说:“这回脱不了‘壳’了!”他先是微微一笑,而后绷着脸严肃地说:“清查‘五一六’搞到你们这些人头上,是他们找错了对象!”这句话真有振聋发聩之效,我更加坚信:事实胜于雄辩,“反革命”帽子戴不上头顶。不管你如何硬逼软诱,也不在乎串连套供,我始终实事求是。47天中,我写了书面材料44个、236页,约14.16万字。离开学习班后,有的专干还五次找我,最后的一次是1973年5月9日。这五次又写有书面材料六个,共19页,约1万字。我写的全部材料都是眼见耳闻的真相。

清查“五一六”没法定案,便转换成“审干”。把清查对象中具有干部身份的人,一一整成文字材料塞进个人档案里,将他们打入“另册”,背一辈子黑锅。“审干”的对象就是“五一六”的清查对象,材料也完全是现成的。负责“审干”的“一号办”有好些人就是清查“五一六”的“三号办”人员。有几名被审对象被指定由“三号办”和“一号办”共同作结论,也就是专政部门和人事组织部门同下杀手。“审干”就是“清查‘五一六’”的继续,就是把这批人打成“不戴帽子”的“五一六”!

我是被“两办”共同结论者之一。他们写出了所谓《对廖振旅同志的审查结论》,分两部分:一部分标题“社会关系”,另一部分标题“文化大革命中的主要错误”。这第二部分共有六段文字,每一段都是捏造、诬陷和夸大、无限上纲,充分暴露了此次“审干”纯属政治陷害。由于这个“结论”我曾在“一号办”先后几天诵读过几次,每次读后回家立即默默笔记,竟然全文无误。这有关“文革”的六段全文堪称“奇文”,奇在如何巧妙地用文字制造冤假错案,颇可“共欣赏”。

第一段,“经查证:从1967年8月至1968年6月,在文化大革命中,廖错误的把斗争矛头指向中国人民解放军,在群众中煽动说:‘要掌握枪杆子。根据各地的形势,要争取主动,要防止某部驻军把枪发给其他群众组织’。”审干是严肃的事,起码应该实事求是,是“武装部”就是武装部,不应该写成“中国人民解放军”。地方武装部与正规军队毕竟有差别,审干者把武装部改写成“中国人民解放军”,是有意混淆,鱼目混珠,目的是要把我写成与整个中国军队为敌。如果再看以下几段文字中反复出现的“某部驻军”几个字,一次也未出现过“武装部”三个字,就更加明白:审干者们也是把“武装部”与“驻军”严格加以区分的。武装部就是过去的“兵役局”,县里的一个工作部门罢了。同正规军队不同,武装部参加了地方党委,它的两名主要头头分别是县委的常委和委员。它挂牌为“资兴县人民武装部”,而不挂“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部”,就是区别。“人民武装”者,泛指民兵也,并非野战正规军。此段写的所谓“煽动”的那段话,本人从未说过,也从来没有这种观点,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加在我的头上!我是不主张持枪的。在“八.一二”后郴州讨论会上我说过,对农民和不同观点的保守派是绝对不能开枪的,要枪何用。

第二段:“1967年8月11日晚,与袁在文拟写、发出电报,将三都煤校群众组织请来资兴配合袁在文等人枪夺某部驻军武器,造成了资兴‘八.一二’抢枪的严重事件。在抢枪时被群众拒绝未达目的后,又同袁在文等跑到郴州,歪曲真相,诬蔑解放军指战员‘不执行中央指示,挑动农民进城武斗’,并书写《告全区人民书》,攻击说:‘驻军党委长期来对资兴人民实行资产阶级专政’,要向‘驻军党委彻底清算新仇旧恨。’散发全区,影响极坏。”这里再次把“武装部”有意混淆写成“某部驻军”和“解放军指战员”。把“八.一二”硬说成“抢枪”,并且说是电报“造成了”此次“抢枪”事件。还把决定发电报的头头袁在文与执行头头决定起草电报稿的我混放在同等地位。更不顾“三都煤校群众组织”在拍发此电报前几小时就已在来资兴的路上这一事实真相,硬说这个群众组织是电报“请来资兴配合”“抢夺”的!《告全区人民书》评论武装部党委(并非“驻军党委”)的话当然是错误的,但“走资派”“实行资产阶级专政”的说法不属我的发明创造,而是毛主席原话和“两报一刊”社论用语。至于《告全区人民书》,我是由头头们分工负责起草,其基本内容是许多人凑的,基本观点是集体讨论取得一致的,起草后的全文经过30多人讨论、通过5名头头审阅后付印的。而这里,把全部责任加在我个人头上!

第三段:“1967年9月5日又对袁在文等人说:‘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没有枪杆子,其他群众组织就不会垮。’‘到公检法要枪容易些。’6日,同袁在文等人先后闯入某部驻军、公检法、监狱、县中队搜枪,造成搜走公检法手枪4支、照相机一部。”文中写的引号中的话我从未说过,也从未产生过此类观点。很显然,这里点明是我“对袁在文等人说”,可猜到是头头袁在文在逼迫下推卸责任反诬的。我也从未“闯入”文中写的四个单位“搜枪”。文中写的这些话和这些行动,在我写的几十份书面材料中,他们是找不出来的!他们不顾我本人对真相的如实交待,整人是连“口供”也不要的!

第四段:“1967年中,‘九.五’命令下达后,写出大字报指责交了枪的群众是‘投降’、‘搞分裂’,说‘驻军某部没有资格收枪’。并同甘启明等八人到省驻军支左办纠缠,影响了‘九.五’命令的执行。”邮电局群众组织把枪交武装部(并非“驻军某部”)后,县教联最先贴出大字报:同意按“九.五”命令交枪,枪只能交支左的47军,武装部制造“八.一二”事件,不可信任,不能把枪交给武装部。其他造反派组织先后贴出支持教联的大字报。我所在的“在险峰”有人贴出过指责的大字报、标语,但并不是出自我手。走访省支左办,是工联、农联、财联、教联、文卫联和县委机关“在险峰”、“向阳”的头头各指派一名成员,由甘启明领队进行,我不是主角。整个行为是造反派内讧,我在其中并无作为。

第五段:“廖还书写了60余篇错误文章。在文章中说什么‘吴景斌(某部驻军政委)绝不是解放军,他们是混入军内的混蛋’,‘把他们揪出,挖掉他们的这条黑线,是最大的拥军’。在文章中多次提出‘打倒吴景斌,解放全资兴,彻底改组某部驻军党委’等错误口号和言论。在廖的错误文章的影响下,并直接参与研究,致使揪斗病重住院的吴景斌同志和关押解放军指战员张洪臣(驻军部长、关押一天)、王林(驻军副科长,关押十一天)等同志。”所谓“错误文章”其实是公开张贴的大字报,都是“在险峰”头头决定、集体讨论、由我起草、头头审阅的。这里把“起草”说成“书写”,头头和他人的作用一概抹去,纯粹成了我个人的责任。我起草不超过30篇,“结论”却写成“60多篇”,把他人写的也算成我的。“打倒吴景斌,解放全资兴,改组武装部党委(并非‘某部驻军党委’)”的口号来由、过程、当事人我都曾写得清楚明白,并非我的发明,我只是赞同过、写过。尤其恶毒的是,把“揪斗”“关押”,说是在我“错误文章的影响下”造成的。揪斗吴,是县城各造反派组织头头定的,非出自我口,我也未去参与。“关押”张、王更是捏造。县委机关“向阳”、“向险峰”共同集体研究,将武装部(并非“驻军”)部长张洪臣找来,双方在小会议室坐下谈支左中的情况和问题,时间半天,怎谈得上“关押一天”?武装部(并非“驻军”)副科长王林具体负责县委机关支左,“向阳”、“在险峰”找他来“交待”、“检讨”、“挨批”,我并未参与。特别显目的是:“结论”作者对一个口号中的原话“改组武装部党委”也要篡改,写成“改组某部驻军党委”,且引号原封不变,岂不是一种精心策划的瞒天过海之计?又一次证明“结论”作者是把“武装部”与“某部驻军”严格加以区分的!在审干者们看来,如实按“矛头指向武装部”作结论不行,一定要结论为“矛头指向解放军”才够标准。

第六段:“上述错误,严重影响了‘三支’‘两军’工作,干扰了毛主席的伟大战略部署,实属严重的政治立场错误。”这是“审干”的落脚点,在最重政治的年代里要将我判以政治死刑!

当年,上述“结论”同我见面时,我曾询问“一号办”工作人员周某:“打倒吴景斌”一类口号,‘军内走资派’一类观点,并不是我提出的,全县不知多少人喊过、写过,为什么别人可以不结论,却要写进我的‘结论’里呢?”周回答:“你与别人不同。同样一句话,你说出来影响不一般,同别人说出来不一样。”我在县委机关既无职务,又非党员,我在群众组织里既无任何大小头衔,又非策划、操纵者,为何会“不一般”、“不一样”?天啊,欲加之罪,何患无词!我知道同周某一般工作人员谈话没有用,便提笔给分管组织人事的县委副书记赵存科和审干办负责人写了一份对“结论”的申述意见,否定了对我的“结论”。不久,我给县委书记孔昭洵寄出一封长信。信的第二部分是“关于组织审查‘结论’”,全文是这样的:

首先,我不明确应对哪些人在文化大革命中的问题(而不是政历和其他错误)作组织审查和结论。从资兴我知道的情况看,文化大革命中犯这样那样错误的干部是不少的,但作了组织审查结论并要本人签字的干部却是屈指可数。不知道中央对此是否有具体的规定,我要求直接同中央的具体政策规定见面。毛主席指出:“批林整风中在历史问题上纠缠容易走偏方向。”《湖南日报》社论阐述说,所谓历史问题就是“九大”以前特别是九届二中全会以前的文化大革命中的问题。林彪问题被揭发前的不说,全国开展批林后,仍有一批专人在对我和其他少数人在文化大革命中的旧账进行清算,到现在还未了结。我认为有的同志也执行了林彪的反动路线,也有“左”和右的错误,特别是在对待群众、干部和犯错误的人等方面,同样是“九大”前甚至是“九大”和九届二中全会后的事,甚至也不会比我犯的错误小,为什么又不像对我一样去算账呢?我不懂!

“实事求是”是毛主席一贯倡导的。我认为对我在文化大革命中的错误所作的结论是不符合事实的。这个问题,我已给赵存科同志和审干办负责同志写了一个具体意见,现在我仍然坚持这个意见。毛主席在1944年论述处理路线斗争的历史问题时说:“不应着重于一些个别同志的责任方面,而应着重于当时环境的分析,当时错误的内容,当时错误的社会根源、历史根源和思想根源,实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借以达到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这样两个目的。对于人的处理问题取慎重态度,既不含糊敷衍,又不损害同志。”毛主席在1967年视察三区时说:“站队站错了,站过来就是了。”对我的“结论”,我以为太着重了个人的责任。“结论”一开始是说我“把斗争矛头指向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间列举的几条“事实”都是围绕这个论点来的。把我受别人指使、集体研究决定、一般参与这类情况全部抹去不写,完全算到我个人的头上;有些我未干的(如“闯入监狱”)也说是干了,或者说是别人在我的“影响下”干的;中间还先后用了“煽动”、“诬蔑”、“攻击”三个词。结论最后是“干扰了毛主席的伟大战略部署”、“实属严重的政治立场错误”。我认为:真正自觉地把斗争矛头指向解放军,干扰毛主席战略部署,并采用“煽动”、“诬蔑”、“攻击”手法的,就是林彪一伙阶级敌人。把这些用到我的组织结论上,实际就是说我是“小林彪”或者是林贼的爪牙。这些字句,与我以前被当作专政对象差不了多少!我不是想缩小或否定自己在文化大革命中犯有错误,只是认为应当“思想批判从严,组织处理从宽”,给犯错误干部背一辈子的组织结论,该应“笔下留情”吧?我再次请求组织上改写对我的结论。

我别无他法,唯有申述而已!

在我遭受人身惩罚、精神推残和政治陷害的同时,我的家人也饱受伤害。且不说老母的忧急成病,妻子的冤狱折磨,还有那许许多多的社会岐视和压迫--我的亲人身边多的是绊绳和陷阱。妻子在工作单位公用厕所内发现一张“打倒毛主席”的标语及时作了报告,引来的是对她的怀疑。在仅仅十来名职工的单位,组织分析案情者竟肯定作案人是“本单位的”、“女的”、“有很高文化的”,就差没有直呼妻子姓名了。公安局把妻子掌管的财会账本调去“校对”笔迹,还到学校查对我两个读初中女儿的作业本。只是查出写标语者是单位一个头头的小孩才免了我的家人之灾。我的二女儿升初中时,妻子单位的副支书拒不签署“同意”二字。大女儿升高中时,县一中提出像我这样人的子女能否升学的质疑。大女儿在校品学兼优,在入团讨论会上,学校团的专干告诉她“同父亲要划清界限”!当恢复高考的首届考试双双录取我的两个女儿时,武装部一名主要负责人的夫人曾向多位人士喊叫:“这样的人家子女怎么能准上大学!”

 

四、明枪暗箭

时光流逝,斗转星移。1974年春夏,在黑暗中挣扎的我,面前似乎有了一丝曙光。

3月4日,陪妻子赴长沙医治眼疾刚回到县城,县委书记孔昭洵、副书记赵存科约我谈话,说清查“五一六”搞错了,执行了卜占亚的错误路线,向我赔礼道歉,要将我在学习班写的材料全部当面烧毁。接着,县公安局副局长朱上节逐个材料清点,由组织部副部长黄存智点火,将材料烧掉了。我第一次吐出了胸中苦水,并重申上年致孔、赵和县委组织部提出的要求:给我一个坐牢的书面结论,调离资兴。我大约讲了一个半小时,他们四人耐心听完,孔、赵讲了不少安慰和开导我的话。

4月18日,我接县委通知从杨洞指挥部赶到县城。副书记、武装部政委肖春圃和县委书记孔昭洵先后个别同我谈,要调我回县委办公室工作。我表示不愿意,安于在杨洞指挥部继续干临时工作;重申给我坐牢书面结论,调离资兴。返回指挥部后,指挥长党连河(县财贸办主任)继续做我的工作,县委管组织人事的副书记赵存科又来指挥部同我谈。

5月6日,距首次工作谈话18天,我去县委办公室上班--在全县几乎所有的干部恢复工作之后,我也获得了一份正式工作,定了一个正式单位。

当时的县委、县革委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在原县委机关院内办公。我的重返,无疑是一个小小的震动。因为我臭名久扬,几乎是“最后”“ 重新” 工作,却又回到这个县内的“最高机关”。 此时机关各部办的人,除了我不认识的少量“新鲜血液”外,都是清一色的“文革”中的对立派,其中好些人已获得官职,与我同派的仅有一人,在做他人没法顶替的宣传部新闻报道工作。我遇到不少奇异的眼光,但我坦然,很快全力投入了工作--我自信能善任份内之事,不担心任何挑剔。

回机关的头两个月,我被分配抓县城批林批孔运动。当这项工作基本结束时,7月3日,县公安局以“(74)资兴复查字第51号”发出《关于对廖振旅原拘留的复查决定》,宣布:“原拘留是错误的,是受林彪反动路线的干扰所迫害。应撤销原案,予以平反,恢复名誉。所整材料,当众烧毁。”这个盖有鲜红印章的决定,正式否定了武装部孙政委等人抓人的作法。接着,7月上旬,我被派往鲤鱼江农械厂办点,组织所谓“评法批儒”,培养工人理论队伍。两个多月时间里,我编撰并印发了13万字的宣讲材料和5万字的学习参考资料,工人讲解员被派至全县各地宣讲,曾被人夸奖“立了一大功”--其实是劳而无功,因为“评法批儒”正是文革的一项内容。不过,这件事确也迫使我忙得够呛,付出太多。

实指望日子就这样在忙忙碌碌中过去,岂知事与愿违。1977年6月至7月上旬,我再次成为众矢之的。那位英明领袖宣布说,粉碎“四人帮”标志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这仅仅是宣传而己。对我而言,却又一次经受着“文革”式的折磨,一串串“枪弹”猛然袭来!

1977年6月初,我被通知从县委“农业学大寨”试点青市公社工作队办公室回到县城,接受以“清查‘四人帮’的人和事”为由的检查、批判,主要是检查、批判在县城批林批孔运动中的问题。据说,批林批孔全国是“批周公”,县城是批县委,造成了资兴的“大乱”。凭心而论,粉碎了“四人帮”,在中央和省清查有关的人和事可能是必要的,在远离“四人帮”的地、县和基层应是进行正面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肃清“四人帮”影响。遗憾的是,那位英明领袖却仍然沿用阶级斗争为纲,提出“抓纲治国”,用“文革”式的群众政治运动方式,从上层到基层都来“清查‘四人帮’的人和事”。资兴执行这一套,自然得心应手。全县在大会动员,号召检举、揭发,组成专门工作班子抓清查的基础上,干部停止办公,搞人人检讨、个个“讲清”,美名谓之肃“四人帮”流毒。全县把县工会副主席周钦和我列为“大乱资兴批县委”的罪魁痛加批判。批判中那不顾事实真相、不许人辩护的横蛮,完全是“文革”的遗风!

先说周钦吧。

他是一位老实巴交、在全县并不太知名的干部,也并没有介入“文革”中的两派之争。批林批孔时,工会成了县委看中的群众组织,有意叫它多起作用,由它主办《批林批孔战报》,组织发动工人们投入批判运动。到清查“人和事”时,周钦一个最大的“罪名”是“组织围攻县委”,宣布他“停职检查交待”,召开县直机关干部大会批判他。

所谓“围攻”,我在现场目睹的事实真相是:1974年5月11日晚8点半左右,周钦和县革委常委、县工会副主席楚某带基层工会20多人到县委电话会议室。事先己同县委常委约好来提建议。晚9点,县委书记孔昭洵,副书记肖春圃、孙熙毅、赵存科、周德清,常委曾庆嫦、刘春云来到电话会议室。双方坐下。楚某先讲了关于开展批林批孔运动的六点建议,包括:县委要确定孔、肖、孙三位书记抓;调回刘才高和那两位被调走的县革委副主任皮某、俞某(都是工人)参加批林批孔;调回一部分受压的造反派回原单位;工会要充实15人至20人抓运动;清查“五一六”中定性的“八?一二”事件和八大案件要给予平反。楚还交给常委一个调人的建议名单。周钦第三个发言说,工会几个干部上午从郴州回来,下午研究了这六条。还讲了他们在郴州了解到增添专人抓运动的情况,要求“常委不要前怕狼,后怕虎,要有专人抓运动”。其他人有的还作了穿插发言。最后,孔、肖、孙三位书记简短讲话,共同点是群众促常委很好,所提建议是积极的,常委将集体研究。至11点半,即经历两个半小时后结束。我作为县委办抓批林批孔工作人员同县委办主任曾庆鹄在场旁听,未见不文明的行为或恶意攻击。两天后,即5月13日,县委召开部办、工会负责人会议。孔书记宣布常委的决定:孔、肖、孙三位书记抓运动;同意调回刘才高和皮某、俞某,先发电报、打电话,再去人接;县委办、工会各增加十几个人抓批林批孔;共青团、妇联和各科局都要确定一名领导和配备专干抓运动。这同工会的六条建议基本一致。

事过三年,周钦成了“组织围攻”者。即使工会的当晚行为不合常规,但也事出有因、氛围不同吧?给以批评可以,定性“组织围攻县委”、大小会批斗不就是搞“文革”那一套吗?再说到我的遭遇。

两个月的县委批林批孔中,我没有违背中央、省委当时发出几个指导运动的文件精神,没有违反过县委运动部署的意图和作法,没有把矛头指向任何一位县委领导或其他干部,一直在县委办副主任罗崇汉、宣传部副部长朱忠志具体领导下工作。除了提出过“作个结论,调离资兴”的要求外,个人也没有提出过任何其他不合理要求。如果整个运动错了,我是个执行者不应该对县城运动负责。对照肃清“四人帮”流毒的要求,从严检讨过去,自我批评,吸取教训也是可以的。但肃流毒的作法大出我的意料。

在我从点上返县城参加“讲清”的第一天,即1977年6月5日,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周德程、副部长黄科武和一名专干找我谈话。黄科武给我施压说:“我不隐瞒,各方面对你的意见都存在。你要敢于‘讲清’,承担责任,才能取得群众谅解。”他要我在家中写,“自已的,别人的,都要写清楚”,“什么时候写好了,什么时候再回点上去”。还规定我“不要同其他人联系”。从此,我把自己关在家中整整五天,把县城批林批孔中自己亲身参加的事如实写出,按照查清“人和事”、肃流毒的上级要求,认为说得不对的话、办得不对的事从严作了自我批评。由于批林批孔中,资兴县城并没有出什么大岔子事,我心中甚是安稳,于6月10日把材料交给了专干。

6月17日,专干曹某把我叫到办公室,提出四个问题要我回忆:少数几个人谈了些什么、形成什么意见?资兴批林批孔要搞到什么程度、怎样搞?批了“清查‘五一六’”、“挑动农民进城”还要批什么?同周钦、甘启明以及袁、李、涂、皮、薛等人接触中搞了些什么名堂?这样谈话引起我的反感:难道又用清查“五一六”的那一套?为此当晚我找组织部部长周德程谈话。我说:有哪些问题要我“讲清”,请组织上提出来。大事可以讲清或基本讲清,三三俩俩在一起扯了些什么话讲不清,可以办学习班,把这些人找在一起当面“讲清”。周说:要联系思想“讲清”。清查“五一六”座谈会为什么要扯“八大案件”?找县委要求增派人参加批林批孔,目的是什么?办事总有目的、企图嘛!我回答:座谈会是县委通知开的,“八大案件”是县委孔书记在主持座谈会时提出来的,建立批林批孔运动办公室是省委通知的。周不吭气了。我感觉到有一个根本问题要搞清,就是上面布置的、县委定的事如何“讲”。于是,我要求告诉我:有关批林批孔的中央文件哪些对、哪些已经明确不对?周答:还是那些文件。我说:中央1974年“四?七”指示和12、14、17号文件都讲了,批林批孔要联系实际,当时省委也正在揭批卜占亚、杨大易,清查“五一六”是卜占亚搞的,挑动农民进城是杨大易召开南岳会议布置的,联系批了是对还是错?周不答复。我接着说:联系自己思想讲,离不开对中央文件的理解、湖南日报的宣传、县委说的话,我的思想不是凭空来的。只讲自己的想法、做法,负不了这个责任;是县委说的照实讲出来,又是不是把责任推给县委?我有这个顾虑,向你请示。周还是以沉默对我。那站在部长身边的专干曹某见势不妙,起紧圆场,说:部长太忙,还没洗澡,还是你去实事求是回忆吧。此次谈话毫无结果。

6月23日夜晚,我在县委办、农村办全体干部参加的会上发言“讲清”。别的人只在自己所在单位讲讲就完了,轮到我时不但要把两办的人凑在一起听我“讲”,而且在我讲完之后,主持人立即宣布:明天下午两办人马开大会批判我。

果然,24日下午,从2时45分开始批判到5时10分。当晚接着批,从8时17分批到9点零4分。25日下午,让我“升级”,在整个党群战线一百数十名干部参加的大会上,我又“讲”了1小时零5分。26日是星期天,照批不误,两办干部会议从夜晚8时10分批到9时40分。27日继续作战,两办人员从夜晚7时55分批到9时30分。到此,两办到会19人,除我是批判对象外,有批判权的18个人都作了批判发言。最多的一人批判发言五次,还有批判发言三次的四人,批判发言两次的三人,做到了“话讲绝,屁放净”,嘴巴、肚子都舒服。令我惊奇的是:批判会结束时,没有给我说一句话的时间和机会,倒是宣布我“再想再写”后便结束了。

批判会结束十天后,7月8日,黄科武副部长找我谈话说:“事和过程说到了,思想和出发点挖得不够。”“来了20多天,还没有见你写过揭发别人的材料。”他警告说:“不要认为差不多了,现在是‘双抢’大忙到了,‘双抢’以后还要‘讲’。”

我在县里挨整34天,带着黄副部长装上的“尾巴”回到了学大寨的点上。“双抢”以后,直到三年零两个月后的1980年9月我调离资兴,无人再找我重提过此事。

回忆当年批判会的情景,翻翻我受批判时的记录和那些日子的日记,我看到,真正下了功夫整我、批判我的,除了组织部和专干的情况不明外,县委办是五六个“文革”中的对立派和“文革”中提拔起来的人。他们批判我、追问我、责难我,综合起来是批林批孔中的以下5个问题。

--为什么要批“清查‘五一六’”和“挑动农民进城”?其实这是县委按中央、省委的部署,在批林批孔一开始就确定要联系实际批的问题。中央点名卜占亚上了林彪贼船,指示湖南要揭批杨大易(省军区司令员、省委副书记)。省委发出“湘发[1974]16号”文件,指出“卜占亚是林彪反党集团在湖南的代理人”,要“深揭狠批卜占亚……的罪行”。省委第二书记张平化主持召开了省委、省革委、省军区三个党委常委会议,揭批了卜占亚的罪行和杨大易的错误。县委于1974年4月中旬召开了“五一六”清查对象参加的座谈会,动员与会人员揭开“清查”盖子,还要县公安局负责清查工作的副局长朱上节在座谈会上带头揭。我1974年5月6日重新回到县委办上班的第一天,就听了县委办公室主任曾庆鹄在县委办干部会上传达县委的部署:搞清“清查‘五一六’”、“挑动农民进城”和“一打三反”扩大化三个问题。县委明确指示,前两个问题完全是错的,第三个问题错在扩大化。不几天,又把县委办的干部分成三个组,各自负责收集、调查、整理这三个问题的专题材料,供县委书记赴省开会用。而肃“四人帮”流毒批判我时,却一再追问我搞这几个问题的目的。问我干吗?问县委罢!

--为什么要公布和批判“清查‘五一六’”的“立案报告”和“补充材料”,为什么要采用县委办同县工会联合署名发批判材料?批判者“痛斥”我“狗胆包天” ,把县委上报省地的这两个“绝密”文件加上批判按语,公布于众,是故意“泄密”的“犯罪行为”,“目的就是批县委”。将“领导一切的县委”办公室同工会这样的群众组织联合署名是“贬低县委”,“蓄意把县委降到群众组织的地位”。其实,稍作分析就知道,这类“绝密”文件是我绝不可知、也绝不可能个人决定公布批判的,完全是县委作的决定。批判按语是县委办副主任罗崇汉将起草任务交给我,起草后由他呈交县委书记审阅同意的。罗副主任在退回按语审定稿时还说过:“孔书记认为按语写得好。”县委办同工会联合署名发材料也是罗副主任请示孔书记同意后实行的。还有上面做的榜样,省委当年16号文件批转的“卜占亚反动言论摘编”,就是由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和省总工会三家联合署名的。

--为什么要调一批人来参加批林批孔?他们硬说我与工会“同谋”甚至是“出谋”“逼迫县委”调人。其实,整个批林批孔中,我从未参加过工会的会议,也没有同周钦、楚某等个别交谈过。当时,省委在4月8日通知中有抽调专人建立各级批林批孔运动办公室的指示。我拥护省委通知,也曾向县委领导建议增派抓运动的人员。县委不想建立运动办,采取增加县委办、工会人员和其他科局确定专人抓的办法代替运动办--这恐怕也是县委很快接受县工会六条建议的重要原因。

--为什么要去串连和开“黑会”?所谓“串连”,指的是我去过几个单位,了解批林批孔开展情况。这是县委办主任曾庆鹄按县委部署分配给我们几个人的任务。我与工会一名干部分在一组,由宣传部朱副部长带领去邮电局、县一中、医院、公安局、林业局等单位开座谈会收集情况。批评者们硬说我是去“煽风点火”。所谓“黑会”,我在大会“讲清”发言中承认参加了两个“派会”,批评者硬说是“黑会”。一个是由两个人倡议在县文化馆开的,十几名过去的造反派参加。我接通知后将会议内容和目的告诉了朱副部长,征得了他的同意我才与会的。会议主要是动员各单位写标语造舆论,促县委按省委“四.八”通知建立运动办,调回一批受压的造反派,联系资兴实际批林批孔。会议的后果是出现了一些标语,但没有一张标语是批判县委或其他单位的,更没有点任何人的名加以批判。另一个会是在县一中召开的。应一些人的要求,要县委办工作人员解答某些问题。与会约30人大多是原造反派的。针对提出的问题,我和另外两名县委办工作人员讲了个人的看法。我的讲话提纲是:一、县城批林批孔形势总的好,县委认识有飞跃,态度明朗,但阻力还存在。二、回答几种错误认识:“批死人,没活靶子,打不倒谁,没搞手”(主要是分清路线是非,不是为了打倒哪个人,资兴不存在“炮轰”谁的问题);“是不是矛头对准解放军”(三支两军成绩是主要的,批评错误是对准错误路线);“党的一元化领导,还要不要发扬革命造反精神”(两者都要);“出现反复怎么办”(出以公心,不搞阴谋诡计,就不怕反复)。三、今后的焦点是深入发动群众:吸取“文革”中打派仗的教训,对群众不能压,要抓林卜路线这个主要矛盾;造舆论,揭盖子,用错误路线的危害事实教育提高群众。讲完了,会就散了,没有议定任何行动。当时我愿参加这两个会,是因为县委孔书记几次谈话中都要求我们去发动群众,县委办副主任罗崇汉也要我们在搞好份内工作的前提下以个人身份参加揭盖子和大批判。我的讲话限于当时的氛围和思想水平、派性观念,肯定有不妥处,但出发点和总的格调没有大错,可以自我批评和批评,用不着那横蛮不讲理的批判。

--为什么要积极参加批林批孔“乱资兴”?我在大会“讲清”中,承认自己有派性,对过去受压不满,承认有私心杂念,想“搞清问题,调离资兴”,还承认思想理论水平低,世界观没有改造好。几个主要批评者说“不行”、“不够”,要我承认“想坐小车、当大官”,“搞垮县委,乱中夺权,取而代之”。有的还说:“‘四人帮’乱全国,你要乱资兴”,“你同‘四人帮’没有区别”,“同张春桥、姚文元一个样”,“你与‘四人帮’同衣、同帽、同裤、同思想,你的哪条都符合‘四人帮’”。有的开口大骂:“你是黑心、野心”,“黑参谋、黑笔杆,专用笔杆子杀人”,“华主席挖了你的老祖宗,斩断了你这根黑线”,“要是反右时,你足够大右派”!那位从公安局调任县委办行政科长兼支部书记的原“县红筹”委员质问我:“你既然只想‘搞清问题,调离资兴’,不想当官,为什么又找我‘要求’入党?”我是曾在1976年春找他谈过几句。那是因为县委书记朱菊香动员我申请入党,交待我先找县委办支部书记谈谈;管组织人事的副书记赵存科也同我谈过“你努力,我们帮忙”入党的事。记得当时这位支部书记显得很高兴,说:“是到了该解决入党问题的时候了,还拖到什么时候?”此时在批判会上却完全变了嘴脸,泄露了他内心的天机:想入党者必想当官!我对这位支部书记挂党员招牌多年却又是如此的观念顿时感到恶心!老实说,本人从未有过谋一官半职的想法。年轻时想过当作家或历史学教授,仅此一点也在历年多次学习、集训会上作过多次自我批评,早就磨练成了党的“驯服工具”。“文革”受压之后,在名利二字上更是抱定“知足常乐”、“与世无争”的淡泊态度。此次批判会上那几个人的唯心妄测,丝毫与我无关,倒是暴露他们心中的一种为人处事标准。

对于批判中提出的上述问题,参加批判的18人中,有的确实不了解真相,有的只是大体了解真相,有两人则完全了解真相,这两个人就是县委办的一位副主任和秘书。他俩参与全县批林批孔全过程,对中央、省委有关文件和县委的有关具体部署都是一清二楚的,并代县委负责人起草过批卜占亚、批“清查‘五一六’”和批“挑动农民进城”的发言和讲话。但那位秘书针对我的的三次批判发言却喋喋不休,添油加醋、捕风捉影、上纲上线,而且巧妙地美化自己!那位副主任是批判会的主持者,有“良心”之处是没有捏造事实、没给我扣大帽子,但也为那些谩骂我、攻击我的恶毒语言连声叫好,点名表扬那五次对我实行人身攻击的社队企业局局长胡某“讲得好,尖锐”,并教训我:“不但要听得进,还要愉快地听,不能反感”,“不要与领导、同志离心离德,距离越来越远”,否则,“斗争接着斗争,七八年又来一次”。

对这次批判挨整,我不怪县委。领导批林批孔的县委书记、县委办主任、副主任和宣传部副部长都调走了,新来的领导并不了解资兴的具体情况。要将周钦和我当替罪羊作重点整,也是在资兴久掌有关大小权力的人定的,新来的领导只有听的份儿。因此,我并没有把这次挨整当作包袱。但确实产生过消极悲观。粉碎“四人帮”后全国欢欣鼓舞,我却被当作“四人帮”的流毒在肃,想不通!这样,当工作队第三次开赴青市我突发急性肠炎住院后,病愈还是躺在医院个多月看书、玩扑克,不想再去卖命工作。这是我生平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蓄意怠工”。直到县委书记来医院看视并请我“出山”,想起她对我两年多来的高度信任和友好,我自然要收起不良情绪,很快全身心地又投入了工作。

1980年秋,我调回到离别22年的省林业厅。4年后,资兴方面又向我射来暗箭,将我列入“三种人”范围予以清查。

所谓“三种人”者,指的是“文化大革命”中“造反起家的人”、“搞打砸枪的人”和“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我在“文革”中参加过“造反”却没有“起家”,没有一件“打砸枪”行为,这前两种人是无论如何不像的。唯有第三种人,是以“思想”定罪的,对“帮派”也未作出公开界定,是可以作多种解释的。这就给那些久在资兴掌握相关大小不同权力的部门和个人以可乘之隙,翻“文革”中的老案,继承“文革”整人的衣钵。材料自然是现成的,公安局、审干办有我的一大堆,还有一些参与派仗的人都是制造“证据”的“活口”。虽然普通民众看不到中央文件,但主持清查“三种人”工作的资兴部门负责人手里是有中央文件的。拿中共中央“中发[1984]17号”文件规定应定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和“应加以区别”、“不作为问题提出”的人加以对照,只要不带偏见,是不应该搞到我头上的。当他们把我的材料报到地委时,曾在资兴担任过领导工作的一位副部长来省里时特意跑来告诉我:“我看了资兴报你的材料,你够不上,但要有思想准备。”这位副部长是掌握了中央文件精神的。然而资兴有批人随心所欲地拿中央文件为已所用,不惜再一次伤害我。

县城小街

上图:县城小街

1984年9月14日,资兴水电局人事干部陈某通过厅人事处找我,声称:“受县委委派”问我“文革中参加了哪些群众组织”、“搞了些什么活动”、“有哪些问题”。我回答他:“这三个问题用不着我回答,你回去请县委问公安局、组织部就是。有其他具体问题请提出来。”见我如是说,他没有另提我的具体问题。

不久,分管组织人事的副厅长洪松涛问我:“听说你在资兴‘文革’中有些问题,是什么情况?”显然是资兴清查三种人上报有关我的材料转到了本厅。我回答:“请你详细了解资兴‘文革’的全过程以后,我再回答你。”

果然,厅派出了两名科级干部先后几次赴资兴调查,前后经历数月之久。他俩赴资兴前由我用三个半天详谈了我经历的资兴“文革”全过程以及我的全部活动和遭遇。谈完后,我为自己申明了几点:同县城以外任何群众组织或特定的个人没有任何形式的联系;没有任何打人、骂人和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或侮辱的行为;写的全部大字报的基本观点、论述没有违背当时的中央文件、两报一刊和湖南日报社论的基调,没有使用过本人蓄意捏造、诬陷的材料;没有损坏过任何公共财物,也没有谋取过任何私利。他俩事后告诉我:资兴不少的人对你能实事求是,有的人却阴险奸巧,捏造、夸大。

事情终于着落。1986年6月20日,洪松涛副厅长和分管厅办工作的吴获鸣副厅长找我谈话,宣布我“在资兴‘文革’中的情况已经查明,属一般性问题,没有见面材料,今后放心大胆工作。”并且说,已同省人事厅孔昭洵副厅长(原资兴县委书记)交换了意见,取得一致看法。洪还说:“资兴还这样搞你,是‘文化大革命’流毒没有肃清的表现。”从此,笼罩在我头上的阴云被阳光驱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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