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roque 2008.7.18
暴虎冯河[62]的三哥
三哥是我们家里最大的男孩子,因为排行第三,上边还有两个姐姐,所以叫他三哥。三哥生得一头卷发,乐观外向,酷爱运动,虎背熊腰,很爱炫耀那一身发达的肌肉。他除了读书不行外,其他什么都很好强:打篮球、游泳、打搏克辛(Boxing)、玩单双杠,样样在行。那时家里屋后置有一套单双杠和沙坑就是哥哥们健身的运动场所,我们年幼的弟妹经常站在傍边观看。因为父母亲不在乡下,三哥经常邀约一些男女朋友来乡下的家里玩:先是在廊檐上打搏克辛,常常打得一个个鼻青脸肿;接着是跳舞,那时很讲究舞池的地板要滑,因此在地板上撒上一些硼酸粉(当时没有滑石粉),再用一台“洋戏”[63]来播放音乐。我们小孩对这样的活动很是好奇,但要很小心的试着才能走进客厅,不然极容易滑倒。我从来就没法在客厅里站稳,要有大人牵着才能进去。有一次,七哥牵着我进客厅去,一进门还是滑得东倒西歪的,急忙抱住七哥的大腿不放。
三哥在家里时,经常只穿一件背心,尽显一身发达的肌肉。他很爱唱“这美丽的香格里拉,我深深的爱上了它 ,爱上了它……”,总是那样兴高采烈,随时表现出一付无忧无虑的洒脱样子。
有时见三哥吹着口哨坐在廊檐的凳子上擦枪弄刀、为打鸟做准备。他在后园里,常常能打到一些乌鸦、屎鸪鸪[64],偶然还能打到鹭鸶一类的大型飞禽。记得有一次三哥在井边打到一只鹭鸶,正要伸手去拿的时候,鹭鸶猛然垂死挣扎起来,一嘴叼伤了三哥的手指,顿时血流如注、十分可怕。不知道后来是如何医治好的,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我们家的门堂里存放着一辆带边兜的三轮摩托车,是一个大人们称作“老广”的人放在那儿的。一天,三哥想方设法把这辆摩托车捅开了,推到马路上。从来没有开过摩托车的他试着把车发动起来、并且开动了。然后他就大胆的在大观马路上开着这辆摩托车来回的跑,惹得大家都出来观看。接着我们都轮流着坐到车上,让他带着我们高兴的在马路上来回飞奔兜风。后来又轮到那个倒霉的亲戚了(即前边掉进水葫芦窟窿里的人,是我们的一位表哥),他坐在三哥的后边,我坐在边兜里。这时的三哥,可能觉得自己的车技已经练得差不多了,把车开到白马庙的一个独木桥处,让我先下来站在路边,空出边兜。接着开始表演他那精湛的车技。他加足马力,一头就向独木桥冲去,企图只用两个轮子把三轮摩托开过独木桥去。当然了,车才开上独木桥就栽到河里去了,摩托车和人都迅速的沉没、不见踪影。此时,三哥先露出水面,毫不在意的几个“排水”就游到岸边。接着是那个倒霉的表哥顶着一头的污泥露出水面,污泥下面还不停的冒着鲜红的血。我又幸运的躲过了这次劫难。此时,河边上已经围观了不少的人群。三哥佯做满不在乎的样子,爬上岸去,脱下湿透的衣裤和靴子,昂步走上桥去,当众摆出一副跳水的姿势、一次次的跳入河中寻找水下的摩托。其实是不失时机的进行跳水表演。后来,叫来很多人帮忙用绳索把车拉上了岸。这个严重的事故使三哥被父亲狠狠的骂了一顿,我不知道此事对他的人生历程有无影响。此后,父亲把他派到缅甸去,由于社会的变迁,至今我就没有再见过他了。
四哥的冤孽[65]
我们的四哥是个不爱说话、性情孤僻的人,他的一生几乎没有交过几个朋友。他孤傲固执、我行我素,一切以自我为圆心,从不沾惹任何世俗的陈规陋习。他刻苦上进,从小就有要做一个科学家的远大抱负。可惜生不逢时,又脱离社会,致使他的一生人都处于孤苦伶仃的状态。用四哥自己的话来说,他的一生就是一个“冤孽的人生”!
据说四哥孤僻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小的时候被姑妈带到腾冲去,抗日战争爆发后,腾冲沦陷失去了同家里的联系,在腾冲的亲戚虽多,还是缺少了对他的关怀,使他养成孤僻自闭的个性。
我们小时候同四哥的接触的确不多,只知道他从来不愿意跟任何人交往,生活中的一切问题都是独自料理。譬如吃饭问题,他从不同全家人在一起吃饭,也不吃很多大家都吃的东西,总是一个人到厨房里去单独开伙。我记得最深的是,因为他不吃酱油,他的菜一定要单独炒。据说这个忌讳是起源于一次他看到老家隔壁酱菜厂的酱油缸里捞出了一支死老鼠。
四哥从小好奇心强、爱动脑筋,还会搞些小发明。听说他小的时候就曾自己独立动手制作过一台蒸气动力的小汽船,可以放在水里噗噗的行走。当耍把戏的人在街边用一个小碗表演魔术时,出于好奇,他悄悄的躲在墙后,用弹弓把那人的小碗打碎,为的是探视魔术的真谛,结果惹得人家揪着他的耳朵来家里索赔。
四哥后来爱上了无线电,自己弃学而去从事无线电学习,进了一家私人无线电学校,后来还成为学校里的助理教员。由于当时家中孩子太多,父母亲可能顾不过来关心每一个孩子的具体情况,错误的认为只要能读书、有事做就行,任其自由选择。这本来不是一件坏事,由于社会的变故,这个选择却使得四哥失去了正常的读书、升学机会,对他的一生起到很不利的影响。
那时,四哥每天埋头在他的屋里弄无线电,桌上堆满了各种电子管、线圈等无线电零件;墙上贴着无线电线路图和科学家的照片;就连床罩上都别着一个象征“电”的闪电符号,屋里充满了浓厚的科学气氛。晚上,他屋里常常发出无线电广播声和叽哩喳啦的电波调谐声。有一天,四哥在楼上的阳台架立了一个高高的天线,然后下楼来把家中的收音机调到一个特殊的频率处,告诉大家守候在收音机旁收听他的广播。随即,我们在收音机里听到了他用国语讲话:“这里是绍天广播电台……”,全家人为此很兴奋,在当时这是十分神奇的事情!此后,四哥经常在他屋里广播和播放一些音乐,有时也让二姐、八姐去唱歌,我们则在楼下收听。据他说,全昆明都可以收到他的广播。那时,昆明有很多家私人广播电台,多是以播放广告赢利的。四哥很有敬业精神,为了他的广播电台,从此他就改讲一口国语,不再讲昆明话了。有一天,七哥带我到他屋里去,我见桌上摆着一台裸露的电台,几个大大的真空管烧得红红的,傍边是一个很大的空心线圈、像个弹簧一样;电台面板上的两个电表的指针随着音乐声的大小而摇摆变化。四哥把一个由四根细弹簧拉着的圆盘形话筒放到我面前,让我唱一支歌。他先对了话筒说:“现在我们请 xxx小朋友给我们唱一支歌:夜上海”。虽然是私家电台,却是我今生经历过的唯一一次电台演唱。歌是七哥教的,歌词大概是:
“夜上海 夜上海 你是个不夜城 华灯起 车声响 歌舞升平……酒不醉人 人自醉……”。
我一边唱、一边不好意思的笑着,声音是唱出来了,内容是什么、当时全然不知。那是解放初期的事情。
图:这是一张表露着四哥“天涯沦落人”人生态度的照片。拍于1969年他因“特嫌”被下放到思茅之时。
接着是四哥所在的那个无线电学校的校长据说是“特务”,被抓后就枪毙了,学校也就倒闭。从此四哥就走上了一个他称之为“冤孽”的天涯沦落人的生涯,先后在易门、昆明、思茅、盈江等地当过电工、教师、技术员等。他没有结婚、没有朋友,一直不停的研读着他喜爱的“三S平面几何”和“范氏大代数”;坚持着电子管时代的无线电爱好;对半导体嗤之以鼻,说那是用“瓦渣”(指石英等制造半导体的原料)做出来的玩意儿,不好玩!他永远使用小时候学到的繁体字和词汇,讲着几十年前的语言,脱离社会、远离时代,孤独的度过了他的一生,真是不堪追忆!
未央艺术家七哥
七哥的性格就同家里其他哥哥大相径庭了。先天不足,从小身体瘦弱多病,性格也阴柔软弱。据说有一次他被几个邻居小孩欺负,六哥为他打抱不平跟人家打了起来,他却悄悄的溜走,留下六哥一人寡不敌众吃了亏。
七哥爱好音乐、美术,跟周围人相比,有时也还能显出点歪才。他很爱表现自己的与众不同:常穿颜色鲜艳的花布衣服;经常拿了画板大模大样去公园“写生”;发明些只有他才看得懂的特殊符号来记录音乐;在房间里挂些他称为“先锋派、野兽派”的美术作品,谁也看不懂;他还爱写一些无痛呻吟的歌曲,很像现在的流行歌;当时他还没有进舞厅的资格就对跳舞很在行;他甚至能忍着痛,用针和墨水在自己的左手上扎出一个永久不消退的名字。如此等等,这些癖好并没有让他出尽风头,却给他带来了无穷的麻烦,影响了他的一生。
七哥“纹身”的经历我还记得很清楚:他先在左手臂上画出自己设计的英文名字,那是一个美术化了的签名,其中的G字是用音乐的高音谱号来代替的。接着在一个画盘里分别倒了些兰墨水和红墨水,放上几根缝衣针。为了减少出血,他用一根橡皮筋勒紧了手臂。然后开始用右手拿着缝衣针,蘸了墨水沿着字迹扎进皮肤去。只见皮下鲜血直冒,和墨水混在一起成了一片紫红色。他忍着痛,毫不停留的继续扎着,同时用棉花揩去太多的血迹……。最后终于“完工”了,一支手臂已经是血迹斑斑的红肿了,非常可怕。更可怕的是当天晚上他就开始发烧、怕冷,躺在床上一声不吭。我不知道他吃药没有,就这样熬过了两三天才逐渐好转起来。现在想起来更为后怕,可能“败血症”的危险已经檫他而过了! 从此七哥的手臂上就留下一个永不消失、红兰两色交织的艺术签名。
上图:倒霉前不久的七哥
七哥被学校开除的事迹也很悲壮:他当时已经在师范学校读书了,学的正是自己喜爱的专业--音乐、美术。他要在同学里、特别是女同学里表现自己的不凡,经常在课余时间还坚持练琴。但是学校的钢琴房在课余时间是锁着的,学生不能擅自进去。有一天他由窗户外爬进琴房去弹琴,被同学告发了。老师走来,并不是从正面批评他的错误,而是当着众多女同学的面,用讥讽、嘲笑的语言来羞辱他,傍边的男同学们还符和着哈哈大笑。这时的七哥简直害羞得无地自容,一阵从未有过的痛苦和愤怒油然而生,他鼓足了毕生没有过的勇气,举起手来狠狠的打了那位老师一个耳光! 这记耳光让他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七哥被学校开除了,从此沦为失学、无业的社会青年,在当时那是一种很难改变的人生劣势。这件事虽然影响了七哥一生的前途,现在看来,我还是为他曾有过的勇气而骄傲。懦弱的人也不是可以任人欺侮的,正所谓“士可杀而不可辱”啊!
从此七哥走上了一段颠沛流离的生活里程。先当了几个小学的代课教师;后参加垦荒队去西双版纳农场做了几年的橡胶农民;又在昆明和各地州工地上当过泥水匠等等。都是拖着他那单薄、弱不禁风的瘦弱身体去干那些难以承受的体力劳动。好在他是那种不知道忧虑,不懂得人情世故和不识人间险恶的人,他永远戴着帽子、口罩和手套去干体力活,可能还有出工不出力的自我保护意识。这样,虽身经百战仍然没有被生活摧毁,还能保持着他那白嫩的皮肤和柔软的手掌;支撑着他内心那个虚拟的艺术家世界。
如果说七哥经过了一些生活的磨难后会改变一点自己的脾气就好了。但是,他仍然不改那种想出风头的脾性,哪怕生活在社会的底层也不失时机的要表现自己的与众不同。那是文化大革命中的事了:那时他已经离开了昆明,在东川地区工作。整个社会发疯似的大搞“忠”字活动,各人都要表现自己对伟大领袖的忠心。这时,七哥突然又发挥起他的艺术想象力,要用一种与众不同的方式来表现他的独特风格。他用剪刀在伟大领袖的画像上剪出一颗心来套着这个头像……。万万没想到的是,他这个表“忠心”的创意却闯了大祸,被革命委员会那帮混蛋荒唐的认定为伤害了主席的身体,立即当做现行反革命分子抓起来定罪! 一个手无搏鸡之力的七哥,在东川居然成了企图谋害主席、要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阶级敌人,被五花大绑的拉了去游街示众。我想,稀里糊涂就倒了霉的他,就象阿Q一样,那个时刻大祸临头了,也许心里想着的只是:“你们这些人根本就不懂艺术”。
好在七哥的确是一个稀里糊涂的人,他不懂得社会、不懂得人际关系,永远生活在自己虚拟的艺术空间里。在劳改队里,他照样用他发明的音符来谱写抒情歌曲,自以为人家看不懂就安全了;下矿洞去干苦力,因为体弱不胜劳动而被矿石打伤却救了他,因祸得福,被弄去守果园和放牛;胃口小又使得他在那个定量吃饭的时代没有受到饥饿的威胁。凡此种种,七哥又稀里糊涂的熬过来了。
后来,终于熬来了“平反”的日子。因为七哥的冤案在当地比较突出,得到较快的解决。单位上也觉得他受的委屈太冤,给以照顾,让他提前退休了。还记得当时他拿到的平反证书是这样写的:
“xxx同志在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中,虽然犯了严重的政治错误,但是仍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被错划为敌我矛盾。现在予以改正。……”。很无奈,为这样的“严重政治错误”再去作辩解,于七哥已毫无意义了,索性欣然接受。
从此,七哥得以拿着微薄的退休工资颐养天年。他不画画、也不写歌曲了,每天读读佛学的书籍,心安理得、与世无争的过着简单的日子。
六哥堪称学生楷模
很多时候,父母亲来乡下看望我们,总是把所有孩子的零花钱交给年岁较大的六哥统一管理。六哥当时已经是一个初中生,在学校里表现突出、所有学科成绩都是全班第一,常常得到表扬,很得老师的赏识。在家里也一样:独立上进、能够自律,不需要父母操心。每天他都按时早起,挖地种菜、种花、浇水、事必躬亲,处处要体现同仆人的平等;他每天锻炼身体、读书写字、弹琴画画也都是按照他的作息时间表来进行的,很有规律。他还教育弟妹,安排大家的学习和生活内容,经常同我们讲些穷人是好人、富人是坏人的故事。因此,我们心目中都以他为表率,认为他就是当时的进步青年。
上图:六哥牵着侄儿阿云
听说六哥得了阑尾炎,在城里的院住院开刀。出院时,母亲让他单独一个人乘坐人力车回乡下去。他坐在车上,等走出母亲的视线后就下了车、跟着车夫一路走回乡下,要体现同情穷人、跟劳苦人民平等的姿态。此事一度在家中弟妹间传为佳话。
六哥也很爱好体育运动,单双杠和扩胸器是他每天必做的基本训练。他很重视体能锻炼,不屑于花哨的技巧动作。因此也练就了一身发达的肌肉,在学校里比赛常常都能领先。特别是他在单杠上做的前平衡、单手引体向上等,当时都是很少有人能够做的高难动作。
六哥爱好摄影,他使用的是一台柯达110型相机,1919年的产品,当时还算可以,现在却是博物馆里都难得一见的最古老的相机。由于买不到这种相机用的特殊胶卷,六哥就想办法用120胶卷改装了使用。除此,还有一台方盒子型的相机,叫“百朗灵镜箱”,也是柯达的古老产品。那个时期家里的照片多是他用这两台相机拍摄的。
六哥也爱搞些化学试验。那时候市场上还没有汽水一类的饮料,他会用一个“牛头瓶”[66] 来自制汽水。他说:用柠檬酸和小苏打产生反应,放出二氧化碳气体,再加点糖精就是汽水了。他还会在屋里黑暗的地方用酒石酸钾钠和亚铁氰化钾混合成一种显影剂,溶于水,涂布在纸张上凉干就成了一种相纸,同胶片合在一起,拿到阳光下就能晒出兰色的相片来;后来,他还用赛璐珞溶化在丙酮里制成了万能胶水;或用草酸跟漂白粉制成能够退去墨水迹印的“退色灵”等等。我最早的化学知识和爱好可能就是在六哥潜移默化的影响下获得的。
周末的时候,六哥会用大家的钱买一些点心、食品,把弟妹们召集在一起,举行他称的“同(童)乐会”。大家围着圆桌坐成一圈,边吃边听他讲述一些社会上黑暗和不平等的事例;也讲到一些学生跑到“山那边”参加解放军的故事……。还让我们发表各自的意见。受他的影响,我们幼小的心目中一直就在盼望着那个即将到来的“解放”!
上图:当时还是初中生的六哥
若干年后,我在六哥少年时代的这张照片背面看到他题的一首小诗,还隐约可以看出当时他踌躇满志、向往“光明”的心态:
“少年,少年时的快步幻影有如深夜幽然的梦,在黎明前夕的晨光里星月一般地走出了黑暗的天际。”
“解放” 接着就真的“解放”了(1949年底)。之前,父母亲很担心六哥会跑到“山那边”去当兵,就急忙把他弄到缅甸去了。
随之而来的就是周围很多的乡亲朋友纷纷出走,到缅甸、香港、印度、美国的人天天都有。有的亲友也来动员父母亲到缅甸去。但是父亲一直认为即将出现的“新社会”是一个人民得解放;提倡自由、民主、平等;消灭剥削、压迫;打击娼淫、赌博和吸毒等各种肮脏丑陋现象的社会,正和自己一生的观点相认同,是求之不得的好社会,为甚么还要离开?再有,也舍不得放弃自己大半生辛苦创下的这点产业。因此,没有丝毫的动摇,踏踏实实的留了下来。当然了,他哪里会想到他已属于新社会认定的“剥削阶级”,是将要被消灭的对象。
就这样,没过多久,这条马路上的大多数别墅都被政府没收了。我们家因为不属于地主,房子没有被没收,得以按七千万的价钱把房子卖给了教育局。又以七千万的罚金交给白马庙的农会,作为农会说我们曾经“杀死”[67] 过三个农民小孩的赔偿,就此了事。从此我们就告别了白马庙的家,搬到城里来住了。
还有一个悲哀的故事必须一提。那段时间家里一共养了四支狗:黑狼--是一支凶悍不驯的黑色藏狗,除了饲喂它的仆人老黄外,谁都不认,所以只有夜晚可以放出,白天永远是被关着的。我因为在近处看它吃饭,就被它严重的咬伤过:那是一个冬天的早晨,家人把黑狼拉出来晒晒太阳,仍然用铁链子拴着。我因为好奇,就蹲在近处看它吃饭。突然间,黑狼猛扑过来、一嘴咬在我的脸上把我扑倒,幸好我是后仰倒地,铁链限制了它对我的继续攻击。但是我已经是满脸血肉模糊了,被咬得相当严重。当时只有外婆和几个老妇人在场,大家忙做一团,把我抬进屋里仰趟在床上,先是用冷饭在我的脸上蘸血,把这蘸了血的饭喂给黑狼吃,据说可以终止这次厄运;接着是施大嬷抬来一碗清水,直插两根筷子在水中,口中念念有词,求神仙保佑。同时用几张黄钱纸蘸些血烧了。她用手慢慢的控制筷子,只要能把筷子站稳,就说明得救了。说也奇怪,最后那两根筷子真是能够孤零零的站稳在这碗清水中不倒。此时,母亲也赶来了,才把我送到城里的医院救治。从此以后,我的脸上就留下了四五个深深的牙齿痕迹,几近破相,直到成年以后才逐年慢慢的消去。
赛岡--是向一个越南人买来的狗,名字可能是当时西贡(Saigon)的音译。是一支卷毛狼犬,品种高贵、性情温和,从不吠人,管看不管用。
开平--是一支聪明的小狼犬,曾被家里用汽车送到百里以外的地方抛弃过,但是过了几个礼拜,它又历尽千辛万苦、瘦骨嶙峋的跑了回来。
静婷--是一支忠实可靠的土狗,会听主人的安排为陌生人带路;永远只认乡下的家、不认城里的家。因此,到了人去楼空时,它就饿死在乡下也不跟主人进城去住。
我们搬到城里后,一段时间里白马庙的房子还没有人来接管。黑狼、开平是怎么处置了我不知道;赛岡是跟着我们来到城里的家,很习惯的呆下了。但是那只叫“静婷”的白狗却不认城里的家,跟着我们一起来到城里,吃饱以后依旧自己返回乡下去,留守在那个空无一人的家里。中途也曾有人把它带上城来过一两次,吃饱后它又返回它的乡下去了……。不久后,我同哥哥到乡下去瞄蛐蛐儿[68],看到房前屋后一片荒芜,花园里的草木都已干枯,毫无生气。我们走到后园去,发现静婷皮包骨头、瘦骨嶙峋的躺在已经干涸了的水潭边上,像是找水喝的样子,已死了多日。可能是饿死?渴死或病死?不得而知。真是一支孤傲自洁、忠诚可怜的好狗阿! 随着它的死去,我们也彻底的结束了这一段难忘的乡下生活。
洗仙后记
转眼一过就是将近三十年,世事沧桑、不堪回首。我们家在城里经历了多次搬迁,住房越搬越小,最后又搬到了原先老家同一条街上的一个巷子里。1976年,我们突然收到一封来自香港的信,地址写的是:昆明市二纛街xx号 xxx收。这个地址已经很少有人认识了,就是“纛”字也没有几个人能读,是解放前老家的地址和母亲的名字。还好,邮局里的专家是知道这条街名就是现在的xx街;又因为母亲的名字在居委会里也是有人认识的,因此我们才能收到这封意外的信。打开一看,正是洗仙由香港寄来的,叙说了她离开我们之后的大概经历,那是一段让人看了落泪的心酸历程。还好,最后她苦尽甘来,现在已是儿女孝顺、生活无忧的安度余生了。多年来,她对母亲一直抱着感恩之情,很想能够见面。1979年底,我和母亲就同她相约,到广州见了面。这时的洗仙大约60岁,已经是一个比母亲还显得苍老的人。由她瘦削的脸庞和干枯、花白的头发以及佝腰驼背的身影上,可以看出这是一个经历过无数生活磨难的人。她讲得一口怪怪的广东话,昆明话还能听懂,但是已经不会讲了。要不是她还能讲出昆明的往事,就连母亲也看不出她会是当年那个精力旺盛、活泼辣燥的姑娘。她详细的讲述了当时离开白马庙后的经过:她进城后很快就同那位上海店员结了婚,由于是私奔出来的,不敢同家里人联系,两口子就在护国路租房暂时住下了。先生姓余,待她很好,但是工资少,维持两人的生计都有点困难。洗仙也干过一些下贱的体力活来添补生活。在这种艰难困苦的生活中,洗仙生下了他们的第一个儿子,生活就更加困难了。接着,第二个孩子又出世了……。这时,无论如何也没有办法过下去了。他们只好带了孩子回上海去投奔伯伯--丈夫的哥哥。当时由昆明到上海要走一个多星期的路程,带着个一两岁的儿子和一个才出生几个月的小儿,夫妻两一路上的辛苦是可想而知的。到达了上海,找到伯伯家,是在一个弄堂里的小阁楼上。一家人就同伯伯、伯母挤在一间小屋里。伯伯、伯母睡在床上,他们一家则在紧挨着床的地上打地铺,吃喝拉撒都在一起。丈夫立刻就去四处寻找工作,当时正临上海解放前夕,工作很难找到。渐渐的,伯伯、伯母的脸色越来越不好看了。有时,为了回避伯伯和伯母,洗仙每天帮他们抬屎抬尿、擦桌洗地之后,抱着两个孩子到附近的空地上坐上一整天,吃点丈夫找来的面点或剩饭,晚了才敢回家来睡。丈夫则每天出去想方设法的找工作或借点钱来维持生计。日子实在是没法过下去了,丈夫只好暂时撇下她们母子三人,一个人去香港找出路去。留下洗仙和孩子继续住在伯伯家,日子就更加艰苦难熬了。她常牵着大的孩子、背着还在吃奶的孩子去帮人家洗衣、倒垃圾、洗马桶,只要能够挣点钱来添补生活、什么事都愿意干。自己几天不吃饭都是常事。此时的伯伯、伯母已经非常的讨厌她了,常常借故生端的找岔子骂她,也不管小孩多么可怜,照样打骂。她很想结束自己的生命来摆脱困境,但是孩子又没法交代,只有忍气吞声的承受着那度日如年的痛苦日子。由于营养不良、没有奶水,小的孩子身体十分虚弱,多病爱哭。为此,伯母更是天天大骂不止,要她们母子尽快找地方搬出去。晚上睡觉,她怕孩子哭出声来影响伯母,甚至几次抱了孩子蹲在门外过夜。丈夫一直没有音信,日子越来越没有盼头了。有一天晚上,她和孩子照旧睡在地铺上,孩子又哭起来了,为了减小一点哭声,她把孩子紧紧地捂在被子里。这时,伯母起身下床、要去小解,有意的踩在被子上走过去,一下就把这个可怜孩子踩死了!洗仙抱起孩子,撕心裂肺的痛哭,闹得隔壁邻居都起来观看,大家一片唏嘘,为她们母子叹息。第二天,好心的邻居们都出来凑钱,帮助她们离开上海去香港寻找丈夫。洗仙把死去的孩子处理了,当天就带着大的孩子和邻居们为她准备的食物,在好心人的引导下,去到黄浦江边,上了偷渡香港的木船,就这样离开了上海。
因为是偷渡,只能躲在船仓里。船员带她进到船仓的一个狭窄角落里,外面用货物堵了起来,几天的吃喝拉撒都要在这里,不能出来。船仓里一片漆黑,看不出是白天还是黑夜。空气潮湿闷热、呼吸困难,她和孩子就在这里呆着。开初一阵子她和孩子还能吃喝一点东西,一动不动的圈缩在角落里。渐渐的,她感到头疼难忍,人很虚脱;孩子也是昏昏沉沉的不吃不喝。她甚至于觉得熬不出去了,可能就要死在这里。就这样昏睡着,过了多久都不知到。忽然有人敲打船板,说是到香港了,一问才知道已经走了三天三夜。当她拉着孩子走出船仓时,迎面吹来一股新鲜空气,顿时就昏了过去。醒来时,看到已经在一个岸边,天还未亮。休息了一阵,她还是强拉着孩子艰难的走下船去。上了岸、一抹黑,往何处走?什么都不知道了。她盲目的跟着其他人向远远的灯光走去,那是一家小饭店,有热气腾腾的稀饭和包子卖。这时的她也不顾下一步应当怎样找人了,先给孩子买了一碗稀饭,几天的辛苦才开始有点缓解。幸好饭店里的人也懂上海话,洗仙把丈夫走前留下的地址拿给人家看,请求指点如何去到那里。洗仙说,很奇怪,她一踩上香港的土地后,一切就开始顺利起来了,不像过去一样老是倒霉。店里正好有一个人要去那个方向,店主就叫洗仙跟了走去。天亮以后,洗仙终于找到了那个地址,是丈夫一个朋友的家。这朋友又带她找到了丈夫,一家人才得以在异地团聚了。此后,洗仙虽然还经历了一些艰难的生活,但是再也没有出现过上海的那种噩梦般的日子了。
还要提一提:自从洗仙到了香港后,生活逐渐有了改观。丈夫因为几十年对一个老板忠心耿耿的工作,老板歇业时送了一套旧房给他们居住。随着香港的发展和政府对旧房的改造,她们得到一层新宅,除了足够自己一家人居住外,还有几间房子可以出租,生活从此有了更多的保障。她带着一颗感恩之心信奉了基督教。1979年以后,大陆开放了,此时洗仙的丈夫已经过世。儿子刚刚工作;女儿当上了航空小姐。一家人的日子过得还算不错。她不计前嫌,让儿子去上海找到伯伯、伯母认了亲。这种虔诚信徒的博大心怀,真是令人敬佩。
在命理守恒原理里边有一个公式是对的,能够解释人生的许多命运问题。基本原理是说:人的命理是一个常数,其大小因人而异。命理常数等于六项变数之和;变数之间可以互相转换,总和不变。因此,一个人的命运可以由这六项变数的关系体现出不同的表现来。简单来说,一项变数太大,就会要求其他变数缩小以保持命理常数不变的关系。洗仙的命理常数基数太小,人生历程困苦多难。后来虽然有的变数发生了改变,厄运往减小的方向走,苦尽甘来也只能是相对而已。
暂写到此。
注释:
[62]暴虎冯河--指徒手打虎、徒步过河。用来比喻三哥的有勇无谋。
[63]“洋戏”是当时大家对手摇唱机的叫法。
[64]屎鸪鸪--即戴胜鸟,有带花纹的羽毛,扇形羽冠和狭长下弯的喙,常出现在农村粪塘边。
[65] 冤孽--昆明话里说“遭了哪一辈子的冤孽”,是句佛教语,指因上世造恶业而招致的冤报。
[66]牛头瓶是当时冷饮店里自制汽水的一种特殊玻璃瓶,瓶颈扁宽,内装一个玻璃球可以堵住气体外漏,因象牛头得名。
[67]完全是莫须有的罪名,因此解决方法也很简单,出钱即可。
[68]瞄蛐蛐儿--即捕捉蛐蛐儿
(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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