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承业
第四章 苦难的大龄青年(三)
第二节 自谋生计(一)
本节记述从1963年7月(27岁)离开学校到1966年(30岁)冬天与她认识为止的一段开创自谋生计的日子。
一,如何离开重庆的
1963年7月初通知我回到学校,回去后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只叫我暂且住在图书室一个放旧书刊的搁楼上休息几天,到7月15日通知我到办公室,秘书殷智龄(就是前面曾提到过的后来又在私下对她姐说:当年真委屈了贺老师啊!的那个人)找我谈话说,为压缩大城市人口,动员我退职回原籍阆中,我当即表示,拥护压缩大城市人口的政策,无论调我到那去工作均可,我不同意回阆中,因为我家一直在县城为非农业人口,无土地也无住房,况我离家十年已无往来,并坚决不同意退职。我一直坚持这个表态,后又找支书王秀琪、副支书沈仲多次表示,他们一再说明这不是处分,是精干,我又向任白戈市长、邓肯(教育)局长写信表态,坚决不同意退职,反映了十多天后,42中当局便采用欺骗手法,多次对我说,已与阆中方面联系好了,回到阆中安排工作,并答应派党员干部谌绪贵与我一道回阆中,保证安排好,这样我先把已不多的衣物书籍等邮寄回阆中,便与谌绪贵一道经成都(住了一天,我还去看望了两个姐姐),绵阳(在此又住一夜,转汽车)南部才到阆中,到阆中是7月31日,次日(1963年8月1日)谌绪贵与我一道到阆中县安置办报到,当时我说:重庆方面说已与阆中联系好了,阆中同意安排我才回来的,现请于以安排,接待的人回答说:我们还不了解是怎样联系的,要等另一个姓菜的人从南充开会回来后,问了才能回答,我只好暂回家等待,谌绪贵对我说现在你休息几天,等待安排,并给我发了六个月的生活费(后来,这就是退职费了)159元,然后他便回重庆去了,等到8月6日县安置办通知我去对我说:没有工作安排,事前重庆方面根本没有与我们联系过,我们也并没有向重庆方面答应过安排你的工作。这时我只好紧急向重庆42中反映,并说如不解决我只好立即又返回重庆了。重庆42中又才派了专人来阆中处理此事,来人是时任该校党支委兼副教导主任的姜渭宾,口称代表市教育局征求我的意见、并落实我的工作安排,我讲了并书面写了六条意见,当时他又与我一道去了阆中县、城关镇、城东街道等三级政权部门,当面介绍说我,表现很好,早已摘帽,退职不是处分,可以而且应当安排工作等等,叫我等待,我们家还专门买了鱼来招待了他,他回重庆前又来告诉我说他还要去联系,一再三叫我耐心等待,我信以为真,老实等待下去,等了许久,不说安排连理也没人理了,我却万般着急,生活无着呀!经我多次反映,重庆市教育局不能正面回答这一切诘问竟毫无根据地复信说:据了解当地政府曾两次给你安排工作你均未接受,你将要犯大错误!我当然不能接受这毫无事实的指责,立即将原信退回,拒绝接受,并请指出事实来,同时又向重庆市委、四川省教厅写信反映,没有回答,又再三反映,写信,遍及中央、省市各级党、政、人大、教育、党报的领导与部门,最初是每周,后来是每半月,再后是每月或每数月写一次,十多年来,从未间断,共写信两百多次,一直到十五年后拨乱反正后的1978年,我现在手边可查到的记录还有:1978年3月19日、22日,5月7日,7月28日,8月8日,五次写给重庆市委,8月9日,9月16日两次写信给四川省委,(省委10月13日复信说转重庆市委处理),同时我5月5日写信给市委统部,4月30日,5月7日两次写信给市委组织部,5月2日、23日、8月12日,10月2日四次写信给光明日报(该报复信说转市委组织部),9月19日组织部复信说转市教育局,5月4日、7日给重庆日报写信(该报5月22日复信转市教育局),其实我于4月27日,5月7日,8月11日三次写信给市教育局均无回答,等到12月8日才以渝教摘(78)字第30号复信通知转重庆42中支部处理,对42中来说,我早于4月27日、28日、29日,5月7日、31日,6月23日,8月10日,10月4日、15日,11月23日多次写信给42中反映,万万没有想到42中又复信说要待请示教育局后再作回答,我抄出这么详细具体的当时记录下的片断,来说明共产党这个各级严密组织是如何配合起来处理群众来信的,注意这个记录的时期还是在打到四人邦后拨乱反正时期,强调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高潮的1978年。在这以前,在这以后,就更没人理了,后来改右时到处找不到我的挡案,几经周折才在阆中公安派出所找到,这时才明白还是当年(1963年)42中把我作为处理五类分子回原籍来办的,就是说表面上给你摘帽,暗中仍把你作右派,甚至(不明说地)开除公职,当然,这种卑鄙的见不得人的作法,揭穿后,他们自然是绝不会承认的,所以才一方面像上面那样推和拖,另一方面教导你要往前看,同时作好工作安置,让人们都失去记忆,让时光快点过去!1979年42中又派了一位姓杨的女副校长来阆中请我回去任教时,我的态度是,不说清楚当时的事,我不会回去的,他们永远也不会说清楚的,我当然也永远不会回去的。
二,当时的阆中与家庭自从1953年我中学毕业离开阆中后,家里也不断发生了巨大变化:父亲因政历问题关进了教育所,全家五口生活没有了任何来源,经母亲再三要求才得以作为从业人员进了合营商店(这商店就是上华街2号,我家原有的商店,这时我们还在后面住家呢),但给他的工资很低,只好又在门外摆个小摊卖落花生,去买一砣(四斤)生花生果,拿回炒熟后,一堆堆地摆好出售,由小妹淑群(不过才七、八岁)照看,每堆卖1-2分钱,对这样大的孩子来说,守着这馋嘴的花生,要一粒也不动,把卖来的钱一分一分地收藏好,到收摊时交给妈妈,可真不容易啊,后来父亲放回来后,母亲又去求工商联,以她回到家里再把父亲又换进商店,她回到家里后,还可以再接些手工针线活来做,后来又参加了工商联和街道服务组。另外一个经济来源就是靠在成都工作的大姐不定期接济,同时给在成都工作的二姐带个小孩(送到阆中来带,先是二娃黄望东,后是四妹黄亚林),二姐每月都寄钱来。二弟承祖56年高中毕业后考入了四川大学化学系,60年毕业分配到东北工作。三弟承德高中毕业后考入大跃进中新办的南充高工校(大专),在三舅父的经济资助下读书,中途遇调整下马,学校停办,他们还没毕业便分回阆中教小学,他分到文成区双山小学。四弟承训小学毕业后就只进了个民办工农中学,然后安排到合作饮食店当学工。小妹,我53年离家时才进幼儿园,63年正在东风中学读初三。
1963年我回到扩别十年后的阆中,真大变了样,街道特别冷清,店铺多数都关着门,街上行人稀少,所有的工商业,经合营与合作后,全城都按行业归口,成了百货、粮食、糖酒(副食)、餐饮(服务)、食品(肉食)、医药、土产(日杂)、煤建等几大公司,在城东、南、西、北分设合营与合作两种商店,分别按1、2、3……编号命名,无人不有组织与单位,居民也有街道与段组,原来的各公用地(庙宇等)以及较大的居住院落全成了各局、公司、厂、社、会、所的所在,全城几乎没有建什么新住房,人口多了,住房反少了许多,一般居住则出奇地拥挤,稍有一、两间住房若租给了他人住,就要被以“私改”之名充公,“先治坡,后治窝”是当时的革命口号,县城是为农村服务的,有一点新楼房那就是东门内的县委、政府办公楼,及后面大礼堂和开会的广场,大礼堂又兼作电影院,另外新修了一个川剧院,天天上演革命剧“夺印”,那时实际上已没有了节日,连春节也是要“革命化”了的,城外的风景名胜地也破败不堪,林木被砍,山体滑坡,无人问津,刚经过了大办钢铁、大办食堂的动乱退了回来,百姓们回到了虽然破旧拥挤但总算是家的屋子里,收拾出一个个小炉灶,打扫着那曾经燃烧过家中一切可燃物(包括自己睡着的床上的架子与床脚,去掉床脚后就用石块垫着睡)的灰烬,排着长队去购买配售的燃煤(阆中是一个自然资源十分贫乏的县城,几万人烧煤要靠木船从广元运回,居民实行定量供应,一家三口每月90斤,四口120斤,每餐约一斤,过期不补),每日菜蔬要靠几个定点店定量配售,到63年秋也有了一个农民进城卖菜的市场了,生活又在艰难地慢慢好了起来,百姓对生活总是充满着希望。
我家因公私合营店扩大业务,再动员下同意让出店后住房,迁到母亲娘家李家院去住,后来街道组织起的万品厂(后叫日用品生产合作社,做木器、棉絮、蚊香等)扩大,便换了几处地方去住,63年我回去时正住在管星街李家小院里,从一个小街门进去,经一个小菜园,再一道小门就是一排向南三间房,房主谭家祥(当年在阆中中学的同学,在县新华书店工作,爱人邵群华丝厂工人)自住西头一间,中间一间租给别人(先是一个姓尹的老头,后是丝厂女工朱光芬住),东头一间卖给了宋文星(老泥瓦工,老伴在家每天早起给奶牛场打青草,有一个男孩十多岁时,下河游水不慎给淹死了),西边还有东向的两间小房,是属于万品厂的,就换给了母亲们住,后面接了个厨房,就这小小的接的偏屋我们做厨房还只用了一半呢,另一半隔出去还住着一家人呢(男的杜正朝泥瓦工,女的吴秀珍做临时工,还有三个小孩子),那时一般一家人只要有一间住房便可,至于厨房根本不用考虑,在屋前屋后安个炉子即成,当时父在副食品商店,曾下乡到思依去了几年,回城后又要守店,吃住都在店里,四弟在饮食店,吃饭在家里,但常在店里住宿,三弟在双山小学,假期才回来,只有母亲和小妹常在家,开始还有四妹(二姐的小女孩),我回阆中后,也只好暂住家中。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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