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收集注释者:
笔名拓荒者,1949年出生,因文革未能完成中学学业,于1968年随全国“知识青年下乡”大潮,去农村务农,离开农村时,又因当时所谓的“家庭出身”问题,被迫进入超强劳动强度的搬运社工作,经历了多年极其艰苦的非常生活。从1999年开始,有心地收集历史资料,资料的时间跨度从1860年至1980年改革开放以后。他的藏品得到省档案馆和众多专家的认可。
一九七八年的十一月二十六日,我父亲经过审时度势,对“事关子孙后代的问题”,父亲终于迈开了向上级党组织递交了他埋葬于心底近三十年的申诉。
图:关于请求审查落实政历问题的报告 (留存底稿)
“在以英明领袖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领导下,全国深入开展了揭批“四人帮”的斗争。与此同时,各地党组织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对过去受审查需要作出结论而没有作出结论的,已有很多人被作出了正确结论。对已作结论,但处理不正确的,也有很多人被纠正过来。这些同志解除精神枷锁之后,心情舒畅,斗志昂扬,为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而忘我地努力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可是我在受审查以来,有些问题,长期未作结论。有些问题还再一次提出来,请求组织调查落实。长期以来,这些问题使我精神异常痛苦,工作中得不到组织的信任,并且使亲属受牵连,严重的影响子女的升学和招工,为了解除思想包袱,以便轻装上阵,在新长征路上不落后于人,故要求组织审查落实我的政历问题,作出正确的结论。现将有关情况申述如下:”
(1)关于伪浏阳县防空哨长的委任状问题:
一九六五年,父亲单位在清档建卡时,“发现我的档案中有一份由伪湖南省保安司令部于一九四八年(即民国三十七年)签发的伪浏阳县少尉防空哨长的委任状。”父亲在这里申辩道:“现将我那时的工作的地点和做什么事告诉组织,以供调查。解放前我从未去过浏阳县。一九四八年(即民国37年),我也没有接到过什么委任状,更没有去浏阳县任过此职。一九四八年,我在离家约六里远的松鹤堂蔡□□家教私塾,在唐□□家里搭中饭,每天早去晚归……我的名字解放前一直叫任少卿,直到临近解放,才改用现名任超。”很显然,这是当时一起司空见惯同名同姓敌伪档案乱投放事情的反映。
“(2)关于个人出身问题:
一九四三年以前,我是在读书和务农。一九四三年至一九四八年,我先后在杨□□的大儿子家,刘□□、彭□□、刘□□和蔡□□等人家里教私塾及在伪东庆乡薛家垸第一保国民学校、第七保第二保国民学校教小学。一九四九年在我大哥开设的小杂货铺里做点小生意,直到六月溃垸。六月下旬到伪注市乡公所找点事做,在那里呆了十多天。七月上旬,我家乡解放,我家【就】回家了。解放前的职业,主要是教书,所以自参加革命工作以来,个人出身一直是填写的教员。一九六五年,□□县人民医院清档建卡时,医院政工股干部彭□□同志将我个人出身改填为‘伪职员’。文化革命后将‘伪’字去掉了,现在填写的是职员,请求组织上根据党的政策落实个人出身问题。”
“(3)关于职务问题:
……现在我向组织上提出这个问题,并不是向组织要职务,我只要求组织上将我的问题搞清楚,让群众明白,消除群众、同事对我的问题的疑团,以利于工作,消除子女、亲属对我的怨恨。以利于他们更好地为实现四个现代化多作贡献。”
“(4)关于加入国民党与国民党小组长的问题:
一九五七年审干时,根据历史反革命份子吴□□交待:‘任 超在一九四(七)年约四月间,本乡伪国民党、(三青)团竞选伪国大代表时,任 超由任□□、颜□□、胡□□三人介绍加入国民党。入党后,于同年五月间由我提名任 超、何□□、谭□□、唐□□四人分别任国民党小组长,并报伪县党部发给了一张任职令。任在任职期间,协助发展了国民党员陈□□、凌□□、戴□□、吴□□等四人,一九四九年快解放时才脱离关系。’对于吴的这一交待,在审干多次谈话,没有承认,直到领导找其第五次谈话,才勉强承认。这些年来,我反复回忆,认为其中有很多不符合实际情况,特别是关于国民党小组长的问题,纯属捏造和诬陷。现将当时的实际情况申述如下:
一九四七年约四月份,当地国民党、三青团为了竞选伪国大代表,各自争夺地方势力,双方在当地农民中搞派别活动,吴□□受国民党派系之命,用欺骗的方法拉拢了许多农民到当地观音庙照相,填表以扩充今后参加伪选举的势力。这本是国民党、三青团内部因争权夺利而形成狗咬狗的斗争。在这一具体的历史背景下,我作为一个生活在国民党统治区的青年,也和这些农民一道陷入了这个圈套。同我一起被吴□□喊去照相填表的人有汤□□、何□□、叶□□……等人。事后在选举伪保长和乡民代表时,我喊了一些农民去参加选举。就是说,我仅仅照了一次相,填了一张表,参加了一次伪选举,再无其它活动了。即没有发给我过国民党党证,也没有要我参加过国民党的任何会议与活动,要说是加入了国民党的话,我也只可能因这次照相、填表而加入国民党的。
但是这与吴□□所交待的,我由任□□、颜□□、胡□□三人介绍加入国民党的情况相矛盾。可想而知,我是一个普通青年,难道要这么多正式国民党员介绍才能加入吗?如果要经过三个正式国民党员介绍,那么吴□□、汤□□、何□□、叶□□等其他当地的国民党(员)又是否都是经过三个正式国民党员介绍才加入的呢?何况,我与胡□□、颜□□各居一地,并无来往,他们又怎么会来介绍我加入国民党呢?因此,吴□□在交待我加入国民党的所谓介绍人这一点上完全是无中生有。”
“对于吴□□交待我任国民党小组长的诬陷申述如下:
其一.我从来没有收到过此任职令,既然吴□□提名并呈报了伪县党部,那么敌伪档案中就应该有何□□、谭□□、唐□□和我四人的档案材料和任职备案材料。同时,原华容县东庆乡国民党区分部的王□□是应该知道的。此外,在华容县的国民党各级组织结构中是否有国民党小组长这一级结构?如果没有,那又哪里来的小组长?
其二.既然吴□□提名呈报了何□□、谭□□、唐□□和我四人为小组长,他们三人都是否在一九四七年五月同时收到了小组长任职令。
其三.既然吴□□说发给了任职令,那么吴在什么地点?什么时候?有哪些人参加的会议上宣读和发给任职令以及宣布小组的具体划分的。
其四.既然有小组长,那么就应该有小组成员,四个小组的成员是哪些人?四个小组的成员是应该知道他们各自的小组长的。因此,吴□□还应该继续交待出这一批人来,人越多越好查证。
其五.既然发给任职令要呈报伪县党部,作为刚刚加入国民党不久的区区小卒吴□□总不能直接与伪县党部联系吧?总不能不请示,不同人商量,就越级上报吧?那么吴□□请示了谁?同谁商量了?又报呈与谁?任职令发下来时又经过谁的手交给吴□□再发下去的?又还有谁看到过此任职令。吴□□应该继续交待出这些人来,以便查证。其六.吴□□交待,我在任职期间,协助发展了国民党员陈□□、戴□□、凌□□、吴□□等四人,既然是协助,那么是协助谁?同时陈□□、戴□□、凌□□、吴□□等四人均在,他们是否是国民党员,如果是国民党员,那么又是在何时、何地、由何人介绍加入国民党的。如果他们四人中有人是一九四七年五月以前加入国民党的话,那么也可以证明,吴□□的这一交待的不实。因为其时我尚未所谓的任职。”
“此外,据吴□□交待,我在一就四九年快解放时才脱离关系。吴□□应该交待清楚,我在什么地方?什么人手里办理过这种脱离关系的手续?既有脱离一事,就应该有人办理过这种手续,有人就不怕吴□□一人信口诬陷,有手续就可由敌伪档案中查出,同时,既有脱离一事,那么在脱离关系之前就应该与人有关系,与谁有关系?有一些什么样的关系?吴□□也应该交待清楚,以便于查证清楚。”
“这一问题,虽然组织上在审干时已作结论,但是我通过反复回忆,认为其中很多与事实不相符合,请组织再帮我调查审定。”
“(5)家庭成份问题:
一九五一年土改时,土改工作队根据我家解放前三年的实际经济状况,划为中农,并分进田地八九亩。一九五二年土改复查时,划为地主。通过反复学习伟大领袖毛主席关于‘怎样划分农村阶级’一文中对于地主、富农划分的条款后,认为土改复查划为地主所依据的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并且也不符合党的政策。现将解放前家庭的实际经济状况,土改复查的情况,一九六五年华容‘社教’的情况以及个人的看法申述如下:
解放前的经济状况:
全家十六口人,有田十六亩,全部自己耕种。大小茅屋六间。农具有水车一张,风车一张,其它小型农具也不齐全,没有耕牛。
因田少人多,一九四八年冬在下河口做了三件茅屋,开了一个小杂货铺做点小生意,兼杀猪,有二、三十石谷的成本。开张时,请了一个姓秦的师傅教包东西等业务技术两个来月。开张两个月后,因邻居失火,将茅屋家具货物全部烧光。以后又东借西凑,一九四九年又重新开业。一九四九年溃垸时停止了一段时间。解放后又继起营业到土改复查为止。
堂叔父任少甫(湖北省监利县朱河镇人,地主,解放前病死)家因人口少,产业甚多,在华容县的三十九亩要我家暂为代管一下,我家并没有因此而增加什么收入。其原因有二:
其一.因田处低洼,解放前根本没有什么农田水利建设,经常遭受渍水和倒垸的灾害,同时,由于国民党反动派的苛捐杂税的勒索,根本没有什么收入。
其二.任少甫及其家属于一九二九年、一九三五年、一九三九年、一九四七年、一九四九年先后五次从湖北来华容算账收租。
全家人都参加农业生产劳动(除大哥外,他于一九三七年搬到东河头分开另住),父亲、两个弟弟、弟媳、爱人都是长年参加农业生产劳动,我除教书之外,也参加一些农业生产劳动,三弟农闲时,附带搞些打袜子等副业生产。
解放前没有请过长工、短工,没有放过高利贷,只有过互相变工(帮工)。
解放前的生活,当地的老农都知道,由于洗野菜充饥,把门前一口塘里的水都洗绿了。以后兄弟长大,劳力增加,生活才略有好转。”
“土改复查情况:
一九五二年土改复查时划为地主,当时的依据有二:
其一.把一个铜香炉按金香炉作价,计算经济收入。
铜香炉的来历:大约一九三九年,任少甫信迷信,由湖北来华容收租时带来一个铜香炉到本地观音庙上香时献与该庙。土改折庙时,庙祝张婆将铜香炉送与我家,由于任少甫家财甚多,故有讹传金香炉之说。土改复查时,按金香炉没收,以后验实为铜香炉。
其二.把任少甫的三十九亩田作为我家的产业。”
“土改复查时,将家庭成员都定为地主份子,但土改分进的九亩田没有被没收,一直由我家种到入初级社为止。”
“一九六五年“社教”情况:
一九六五年,华容搞社教时,根据二十三条精神,我弟弟任佑卿曾申请重新调查成分的问题,社教工作队对划地主的两个因素作了初步的调查。
金香炉一事已经查实确定为铜香炉。任少甫的田地问题,当地的原佃户孙□□和老农陈□□、李□□、戴□□、汤□□、余□□、段□□、曹□□等人都盖章证明田地是任少甫的,并证明任少甫及其家属确实于一九二九年、一九三五年、一九三九年、一九四七年和一九四九年先后五次来华容算账收租。在任少甫的家属不承认的情况下,我弟弟任佑卿要求去湖北与任少甫的家属对证查实时,文化革命开始,社教工作队撤走,此问题就未最后落实。
社教工作队根据党的政策,经过调查,将家庭成员任晋卿、任佑卿、陈润秀(弟媳)、曹玉兰(弟媳)、等人的个人成分更改过来,把地主份子的成分改为地主家庭的一般成员。”
“个人看法:
学习伟大领袖毛主席关于“怎样划分农村阶级”一文中对于【照】地主的条款后认为,土改复查所划成分与实际情况不符,也不符合党的政策。看法如下:
其一.我家没有地租、高利贷、管公堂、收学租等剥削。
其二.没有兼工商业。
其三.没有雇请长工、短工。
其四:全家除大哥外,全部参加农业生产劳动。
其五.虽然暂时代管了地主任少甫的三十九亩田,但是我家的全部生活来源在于全家劳动,同时三十九亩田在任少甫来说,只是他产业中极其微小的一部分,故此也合不上‘帮地主收租管家,依靠剥削为主要生活来源……’这一条款。
对于以上五个问题的申述,请组织上调查了解,作出正确的结论。”
当时的政治环境已经出现一点空间,父亲为了全面翻案,向昔日指控他参加三青团的同窗好友发出了要求实事求是的求证信。这是父亲留下的底稿:
“我记得42年下学期同你到安化东坪私利四存中学去读书,大约是八月廿几号去,在路上由于逆风行舟走了不少时间,才到东坪,到学校。由于学校是私立的,受排挤,要封闭,以后由东坪迁长沙市古稻田与一个学校合并(什么学校)。搬家在路上走了不少时间,一到长沙拉肚子的人不少,我也是一个,到处拉的是大便。我记得在伪双十节后,我和肖□□同学离校回家,你送我上船等。
……
79.2.13.”
父亲 79.3.10.收到该同学的回复:
“我回忆在58年没有写过这样的证明材料。”
父亲的这位同学还就1974年父亲组织上就父亲这一问题曾到茶陵找他取证的当时情况写道:“我写了当时的实际情况:我们那时念书的学校是私立四存中学,因没有备案,当局要查封,因此该校就由安化东坪迁到长沙古稻田与新民中学合在一起。在放寒假的前夕,伪教育厅在教育坪开了一次入三青团宣誓大会,事先不知道开什么会,两个学校的同学,绝大多数都参加了,再没有履行其他【它】手续。当时你是否参加这次大会我搞不清楚。但是你因病在双十节前回了家,我确实记不起来,没有对这问题作肯定的证明。
李□□顿首 79.3.10.”
79.3.12. 父亲再一次接到到该同学的回信。父亲的这位同学58年两夫妻双双被划成右派。
他在这封信中写出了同感“这几天来我对这问题感到极为不安,尤其是关于历史问题关系着子孙后代,彼此感受很深。现在我有如下几个疑点:1.58年我们正是反右处分后回到了农村,受到四类份子的看待,某些方面,特别政治方面,毫无自主之权,这样的处境是可想而知的。”首次承认他以前给我父亲出示的证明材料是在胁迫的情况下写出的:“2.在林彪“四人帮”横行之时,所谓的外调干部是代【带】着组织定好的框框,迫使别人书写(的)证明材料。
李□□顿首 79.3.12.”
同时,这封书信中还夹有父亲的这位同学就父亲这一历史问题开出的证明书:
“关于有关任 超同志历史问题的证明
1942年下期,任 超同志和我在私立四存中学同过学,时间不长。这学校没有备案,随时有被当局查封的可能。因此,学校由安化东坪迁到长沙古稻田与当地的新民中学合在一起分别上课。任 超同学当时因病‘在双十节’后就休学回家。在放寒假前夕,伪省政府教育厅,在教育坪大礼堂举行了一次加入三青团宣誓大会,事先我不知道开什么会,并没有履行任何手续。根据实事求是,特此证明任 超同志前在长沙求学期间,没有加入过三民主义青年团。以前我对任 超的有关历史问题所写的证明材料是在林彪、‘四人帮’横行时被迫写的材料,是不符合事实的错误证明,请求上级立即给予撤销为祷。
具证明人 李□□ 79.3.12.”
父亲在1979年2月20日“根据当前发展的新形势,党一再强调要实事求是地解决好干部历史遗留问题”的大好时机,向另一位“当时我与你不太相识,没有什么来往”的指控人发出了这封质疑信:“请你帮忙回忆,实事求是地在43年上期的某月?什么地方?有那(些)人在场发的表?又什么时候发了个布质袖章?我们那里还有谁是你介绍加入的三青团员?请你在最近时间内给我个回信。”因为“事关子孙后代的问题。”
父亲在开头写道:
“为此问题,在审干过程中,组织找我四次谈话,指出你的证明材料才承认。根据近来提出实事求是,我只好把这个问题向你写信,恳请你认真回忆下。我记得当时我与你不太相识,没有什么来往,你在坝上教书,我在家里种田,我们那里没有三青团的组织,我也没有要求你介绍我加入三青团,当时地方上分南北两派(即上河头、下河头),争权夺势,互相残害.....在你的自供交待与所写证明材料,先后介绍吴□□、王□□等人我至今回忆也不认识他们,我们本地也再没有其他人被你介绍,我感到问题也很突然,在审干以后的20多年,我因这些问题伤透了脑筋,一直不能做声。”
1979年2月24日,这位当事人回复道:
“关于我在53年作自我交待时,对参加三青团的问题,涉了吾兄,事实的真象【相】现具体详告如下:
我的参加三青团只由当时东庆乡伪乡公所文化干事杨□□任三青团分队长,口头说要我加入三青团,并说要我协助他搞发展工作,担任分队副。我没有填表,冒有宣誓,也没有领团证,以后发了一个布质袖章。再没有什么活动。但为什么我在活动中又交待说介绍了吾兄加入三青团呢?我因为向你说过,说要介绍你参加三青团,只说了以后又冒得什么手续和行动,我之所以要这样交待,并不是陷害吾兄的心情,我的心情是要把自己往日做过和说过的问题点滴向组织上交待清楚,同时,因我说过要介绍你加入三青团的话,也怕你交待或检举我要介绍你加入三青团,到那时也又会落得一个对组织不老实,隐瞒自己的活动情况,这完全是实事求是。至于我在58年所写的旁证材料中说到你发了一个布质袖章,这我记不清了。我除向你说过要介绍你参加三青团的话外,你本人没有丝毫活动,没有什么言行,根本冒有发给布质袖章给你。我记得每次交待中,只说我领到了一个布质袖章,再没有涉及过别人。如我真的写了这里(些),我要作检查,这不是实事求是,是对同志不负责任的表现,对党不忠实的地方,应当请求批准【评】教育我。不多说了,如上面说得比较不够透彻的话,今后我在任何地方,任何人面前都一定如实的证明。
刘□□ 79.2.24”
父亲为什么刚过上几天平静的日子,临老了还要甘冒风险,竭尽全力拚命地努力翻案呢?这一切均源于父亲及家人切切实实痛彻心扉的感受。去年,我在人民网强国博客中以“在那几年没有笑声的日子里”为题叙述的就是这一时期家人由此蒙受苦难岁月的往事。从父亲方案可以看出文革之后几年的情况,“成分”“出身”仍然是平民担心的悬剑,哪怕是过去因为要抗日接触了国民党、三青团,仍然是必须全力否认的事情,为自己受到迫害辩解,还是要否定不成理由的理由。文革过去,文革遗毒久久难以肃清……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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